2026年张湾区递补社区工作者申请人考察阶段已结束。根据工作安排,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各岗位申请人考察的结果确定名单(附件1)。
二、集合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申请人于2026年10月19日(星期一)上午7:00,在十堰市青年广场电子显示屏前集合(二汽工人俱乐部旁)。申请人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及递补资格。
三、体检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一支黑色中性笔及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经工作人员核对申请人身份证件(身份证件遗失者应在体检前及时通过相关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后,进入体检区域。体检时需领取调档函并填写本人档案所在地,请申请人提前确认本人档案的现保存单位及地址。
2.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体检费男性420元/人、女性430元/人,由体检医院收取。因申请人手机等通讯工具须提前集中保管,请申请人提前自备现金。
3.体检项目及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4.参加体检的申请人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三天不做剧烈运动,不能酗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0:00后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尿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进水(包括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抽血、尿检和B超项目检查完成后,可在体检地用餐。体检时请不要佩戴隐形眼镜,可佩戴准确度数框架眼镜,穿着宽松、轻便服装,不佩戴首饰饰品。
5.到达体检区域开始体检前,申请人应在体检工作人员指导下如实填写《体检表》,填写完毕后由体检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体检当日处在生理期等特殊情况,申请人须在体检前告知工作人员,并在体检表备注栏注明;体检涉及相关检查项目时,应主动向体检医务人员报告提醒。
6.参加体检的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过程严禁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包括电话手表、蓝牙耳机、智能眼镜等),如有携带者必须关机装袋,并在袋上写清自己的姓名后,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体检开始后,申请人不得接触体检表或查阅体检结果,不得与体检医生谈论与体检项目无关的内容或擅自打听体检结果,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依据人社部令35号,按事业单位考试作弊处理。严禁申请人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体检区域。
7.申请人应主动配合体检医师完成所有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在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还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申请人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体检申请人须配合检查,无故不予配合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8.申请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张湾区委社会工作部同意,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七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人负担复检费用。复检机构由张湾区委组织部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
四、注意事项
1.处于孕期、产期的申请人,在产假结束后再做体检。
2.自愿放弃的申请人需出具《关于放弃2026年张湾区社区工作者体检及递补资格的声明》(附件2)。
咨询电话:0719-8616365(张湾区委社会工作部社会工作人才股)
监督电话:0719-8210053(张湾区委组织部组织股)
附件:
附件:1.2026年张湾区递补社区工作者体检人员名单(访问官网获取详情)
附件:2.关于放弃2026年张湾区城市社区工作者体检及递补资格的声明(访问官网获取详情)
中共十堰市张湾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10月15日
原始标题:车都·张湾
文章来源:http://www.zwxww.net/show-392-247894-1.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