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24〕45号)、《关于印发〈湖北省2024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消安置办文〔2025〕3号)文件精神,现将宣恩县2025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对象阚**等2人予以公示(拟聘人员详情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1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人员有不同意见或需举报有关情况,可以电话反映,也可以书面形式寄至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718-5832231,邮编445500。
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4日
附件:宣恩县2025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拟聘对象名单.xlsx(访问官网获取详情)
原始标题:宣恩县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
文章来源:http://www.xe.gov.cn/xxgk/dfbmpttlj/xz/xrsj/gkml/zply/202610/t20261014_1841017.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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