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以及《湖北警官学院2026年人才引进方案》等文件规定,现将科研评价专家评价工作安排予以公告。
一、参加人员
取得有效科研量化成绩且通过邮件或电话确认参加专家评价的考生。
二、评价时间
2026年8月15日8:00。
三、评价地点
湖北警官学院北校区教学楼(南泥湾大道99号)。
四、评价内容
专家评价主要考察考生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科技创新等内容,采取问答式答题,每名考生答题时间为10分钟。
五、成绩计算
专家评价成绩占科研评价总成绩的50%。评分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7名考官打分后,分别去掉1个最高分和最低分,中间5名评委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考生的最终得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相关要求
(一)考生上午7:20前携带身份证在湖北警官学院北校区教学楼广场集合。
(二)专家评价开始后,按抽签顺序在引导员的引导下依次进入考场,待主考官宣布开始后方可答题。成绩当场公布,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生严禁穿戴具有明显特征的服装、胸章、饰品等进入考场。答题时严禁透露本人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以及可能影响评委公正评价的其他内容,违者取消资格。
(四)开考前20分钟未到达候考室的,禁止进入考场。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影响正常考试秩序,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依规进行处理。
原始标题:湖北警官学院
文章来源:https://www.hbpa.edu.cn/info/1133/31395.htm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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