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12〕47号)、《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关于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24〕88号)等文件规定,关于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人员的规定,西塞山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安排在司法所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热爱工作,服从领导,能较好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素质,身体健康,爱岗敬业;
4.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认定条件的,学历中专及以上,能熟练操作基本办公软件。
5.45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历者可放宽至50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4.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人员;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12日止。
2.报名方式:将应聘表格、身份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资质的照片(扫描件)发送至xssqsfj123@163.com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手机号码+区司法局,如张三+188xxxxxxxx+区司法局。
应聘表格见附件。
3.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试
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确定面试时间地点,考试事项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保持手机通畅。
(三)公示
根据考试结果,择优聘用,确定聘用人员后公示5个工作日。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根据考试排名递补名额。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1年1签,3年期满,自动解除合同。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的规定,按新的要求执行。
五、其他
本公告由西塞山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原始标题:西塞山区司法局2026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xisaishan.gov.cn/xxgk/fdzdgknr/tzgg/202606/t20260601_1331879.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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