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中共湖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委编办关于核准2026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用编计划的函》(鄂编办函〔2026〕4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6〕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6〕1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湖北省宣恩县地方自主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2026年宣恩县地方自主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13名,其具体岗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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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学段 |
学科名称 |
学科代码 |
岗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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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自主招聘 |
小学 |
语文 |
20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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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自主招聘 |
小学 |
体育 |
207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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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自主招聘 |
小学 |
音乐 |
206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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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自主招聘 |
初中 |
数学 |
302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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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自主招聘 |
初中 |
体育与健康 |
311 |
1 |
二、报考条件
报考2026年湖北省宣恩县地方自主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4.具有本科及以上的学历;
5.持有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二)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岗位资格
1.学历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无要求)。
2.专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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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专业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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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专业 |
本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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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师岗位 |
045103学科教学(语文)、 0501中国语言文学 |
0501中国语言文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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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体育与健康)教师岗位 |
040303体育教育训练学、040304民族传统体育学、045112学科教学(体育)、045201体育教学、 045202运动训练 |
040201体育教育、040202K运动训练、040204K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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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师岗位 |
1352音乐、1353舞蹈、050402音乐学、050408舞蹈学、045111 学科教学(音乐) |
1302音乐与舞蹈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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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教师岗位 |
020208统计学、0252应用统计、045104学科教学(数学)、0701数学、0714统计学 |
0701数学类、0712统计学类 |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学历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2026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按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按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填写,同时提供所学课程成绩单和毕业论文研究方向等材料。
特殊情形:
(1)专业名称和代码变更的情形。对个别涉及专业名称及代码等调整的,以国家教育部门发文为依据进行认定。出现新旧专业比对认定争议时,原则上以应聘人员就读的高等学校依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新旧学科专业调整的有效文件、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有关文件或规定出具的有效专业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认定。
(2)专业条件设置为二级学科,应聘人员专业为一级学科的情形。需应聘人员提供所学课程成绩单、毕业论文研究方向等佐证材料并结合应聘人员所在高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认定。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在教育部专业目录内的情形。主要为国(境)外高校专业或国内高校自主开设的二级学科专业以及国家《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2022/2024)。需应聘人员提供所学课程成绩单、毕业论文研究方向等佐证材料并结合应聘人员所在高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认定。
(4)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情形。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5)关于第二专业或者辅修专业报考
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3.年龄条件:应聘考生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其他条件。
(1)持有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持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视同)。持有高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2)一经聘用,在本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满5年才能流动。
(3)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比例1:2时,不核减岗位,1:1或者无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时取消岗位计划。
(4)所有招聘岗位划定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待考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和考生成绩分布等情况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在面试考前划定。未达到成绩最低合格线的均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应专门设置最低合格线。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2026年底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经招聘组织部门、单位审核同意应聘的除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应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惩戒的;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笔试
考生报名时间、缴费时间、考生减免费用政策、加分政策、笔试时间、笔试地点、笔试内容等相关事宜请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四、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相关事宜请关注宣恩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e.gov.cn/),咨询电话0718-5825818
五、总成绩公布
考生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测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根据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六、体检、考察、公示
对于进入体检人选,按照公务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依据岗位计划表,按照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工作岗位。体检延迟或考察延期的人员待考察合格后,在剩余岗位中选岗。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由中共宣恩县教育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拟招聘人员,报送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合格名单在当地权威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应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依规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管理
用人单位以人社部门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文件为依据,在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后,办理人员编制、岗位认定、聘用合同签订、工资待遇等人事聘用手续。
(一)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二)用人单位根据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经历等相关管理规定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须在办理入职手续前交齐相关证明资料。
(三)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与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宣恩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e.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公告、资格复审、面试、测试总成绩、体检及考察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8-5825818
监督举报电话:0718-5848929
文章来源:https://nc.hbea.edu.cn/news/View.aspx?sn=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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