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城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已经完成,现将面试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0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所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人员共计60人,其中01岗位51人,02岗位9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笔试成绩需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0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8月17日(星期日)08:30-11:30,14:30-17:30。
2.资格复审地点
红安县人事考试中心(红安县城关镇园艺大道168号)。
由中共红安县委社会工作部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考生须现场缴纳面试费50元,方为确认取得面试资格。
03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岗位01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资料
①应聘人员报名表原件(填写后打印并签字,张贴近期1寸登记照);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查询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本人非红安县户籍,但配偶为红安县户籍的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其中一方为红安县户籍的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原件;
⑤放宽学历的需提供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岗位02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资料
①应聘人员报名表原件(填写后打印并签字,张贴近期1寸登记照);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查询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若为城区社区自行聘请在岗工作已满1年(2024年7月1日前入职)的全职工作人员的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⑤若为退役军人(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现役军人配偶、烈士和因公牺牲人员的直系亲属,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04有关提示
1.资格复审一般由考生本人参加。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也可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委托他人复审的,须提供委托书一份(样式见附件2)、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未在规定时间内(2025年8月17日17:30前)完成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手写一份放弃声明通过拍照或扫描发送至中共红安县委社会工作部邮箱:honganxwshgzb@163.com。未出具书面声明而招聘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
3.凡在规定期限内未参加资格复审、放弃资格复审、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均取消面试资格,缺额在同一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对象,递补人员不再另发公告。请暂未入围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4.请各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公告要求,提前准备资格复审资料,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5.面试将于资格复审结束后近期举行,面试公告将通过红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和中共红安县委社会工作部官方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
联系电话:
中共红安县委社会工作部
0713-5252009
红安县人事考试中心
0713-5283066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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