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统一部署,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及宜昌市教育局《宜昌市 2025年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我市2025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时间、地点及咨询方式
(一)2025年春季
网上报名时间:5月19日—6月4日
现场确认时间:5月26日—6月5日(法定工作日)
体检时间:5月6日-6月5日(法定工作日)
认定数据处理及证书制作发放时间:6月6日-7月16日
(二)2025年秋季
网上报名时间:9月17日—9月29日
现场确认时间:9月22日—9月30日(法定工作日)
体检时间:9月1日-9月30日(法定工作日)
认定数据处理及证书制作发放时间:10月9日-12月16日
(三)现场确认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玉泉街道雄风路91号当阳市市民服务中心(市民之家)1楼综合窗口。
(四)体检医院:当阳市人民医院(玉阳路71号,综合楼8楼健康管理中心)
(五)咨询QQ群:902870239
咨询电话: 0717-3221915(教育局);
0717-3254156(市民之家);
0717-3232870(体检医院咨询电话)
二、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当阳市内的中国公民。
(二)持有当阳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公民(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驻当阳市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当阳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且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
三、申报条件
(一)学历标准
申请认定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学历按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按照《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二)普通话水平
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其它学科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体检标准
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体检报告由工作人员统一到医院领取,不得由个人带出医院。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特殊情况可根据宜荆荆都市圈办〔2024〕2 号文件在荆门、荆州、恩施等三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三甲以上医院完检,检查报告由申请人递交现场确认点。
(四)其他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无犯罪记录核查及从业禁止查询。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四、认定程序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面“咨询服务”栏下的“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先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登录报名。
(一)完善个人信息
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特别提示:身份证件号码一经注册,不允许修改。如果身份证件号码填写错误,需要重新进行用户注册。姓名有变更的,申请人需到个人信息中心的实名核验页面进行修改,再次点击“实名核验”。如果实名核验通过,姓名同步修改成功。如果信息填写错误,需要进入实名核验页面修改,再进行实名核验,通过后即可修改成功。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学历学籍信息”。自2024年开始,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学籍、学历,均需通过下载学信网APP进行授权操作。具体操作办法,可通过网站“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了解。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二)网上报名
在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凭账号密码登录并报名,应注意以下内容:
1.申请地类型。以户口本申请的选择“户籍所在地”;以居住证申请的选择“居住地”。
2.认定机构。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阶段教师资格的,选择“当阳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申请高中阶段(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宜昌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3.现场确认点。选择“当阳市市民之家”或“当阳市教育局”为确认点。(注意:所有阶段教师资格均在当阳市市民之家进行现场确认!)
4.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本次教师资格认定所有照片均需使用此照片,纸质证件照片须为冲洗照片,请提前冲洗好现场确认及体检时需提交的照片),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
5.申请人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
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楷体签名(一笔一划写好)。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字迹过小、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提示:已完成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的申请人,登录账号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包含报名号的本次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右侧“操作”栏内有修改图标,点击该图标,可进入报名信息的修改页面进行修改。在“网报待确认”和“材料待完善”的状态下,可以进行报名信息的修改。如果为其他状态,需要先联系确认点,将报名信息的认定状态修改为“网报待确认”后再进行修改。
(三)现场确认
1.申请人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应申请材料到当阳市市民服务中心(市民之家)进行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本环节可以请他人代办也可以邮寄材料,但务必准备好教师资格认定代办委托书(见附件2)及相应材料。
2.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申请人为当阳户籍的提交户口本原件查验,用居住证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查验。
选择委托代办或邮递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的申请人请将以上两项材料复印件附在材料中一并递交。
(2)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电子照片同版,上交纸质证件照片须为冲洗照片,不能使用打印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3)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系统核验未通过者须提交。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系统核验未通过者须提交。
(6)未参加全国统考,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除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高校录取花名册申请人信息页复印件。复印件均须由档案管理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以及经办人和联系电话。
(四)体检
申请人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到当阳市人民医院体检,使用正反打印的《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1,注意表格类别与申请类别相同),粘贴照片,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格交到当阳市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统一领取,不得由申请人带出。体检若不合格将由医院联系申请人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为“合格”,并有医生签名和体检医院公章的体检表才是有效体检结果(注意:体检包含血检项目,请申请人在上午10点前空腹参加体检)。
(五)认定发证
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予以审核认定,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具体发放时间将在当阳市人民政府网及QQ群通知,请及时关注。
五、关于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是宜昌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为当阳市市民服务中心(市民之家),由当阳市教育局代为进行初审。申请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可登录宜昌教育局网站查询相关政策,并下载符合要求的样表。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网报时,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按要求实名注册认证,真实准确填报信息,因错报、瞒报导致信息系统无法核验,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使用1张A4纸正反打印,请注意表格要与申请学段相符。申请教师资格相关表样请在本公告下方下载(见附件1)。
3.认定申报材料必须慎重如实填写。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4.申请人网报遇有技术问题,参见《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见附件4),或致电中国教师资格网(010-58800171)咨询处理。若遇网络堵塞,也可以在系统开放日的维护时段(17:00~24:00)尝试错峰网报。
5.教师资格证补换发人员可同时申请补换发(见附件4)
当阳市教育局
2025年4月9日
原始标题:当阳市2025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angyang.gov.cn/zfxxgk/show.html?cache=off&aid=10&id=120973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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