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石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关于印发<关于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劳就发〔2023〕1号)精神,结合我区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下陆区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表》(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用人主体
非营利性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单位或组织
二、招聘对象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复审、面试、公示、聘用审批备案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2.应聘岗位工作,应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且具备岗位正常履职能力。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和聘用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4.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曾经聘用为公益性岗位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3年8月16日至8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下陆区人社局312室现场报名,咨询方式:余国方0714-6577566
(二)报名所需材料:
1.《下陆区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 户口本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就业创业证》第7页,可不提供,人社部门就业系统核查);
5.用人单位要求的其他报名材料。
五、聘用管理
用人单位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的用工形式和薪资待遇等。公开招聘结束后自行组织聘用考核,拟聘用人员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合同或公益性岗位人员用工协议,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相关资料报区人社局备案。
附件:附件1:下陆区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表(汇总).xlsx
原始标题:下陆区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ialuqu.gov.cn/zwgk/fdzdgknr/zkly/202308/t20230816_1042216.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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