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热爱“三农”工作;
3.能吃苦耐劳,踏实细心,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具备“三农”工作的专业技能,有较强的执行力和责任心;
4.年龄3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和心理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其他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聘方式及程序:
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查阅档案、体检、考察的方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将通过兴山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xingshan.gov.cn/)、兴山县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等同步公开。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6日至4月7日(9:00--18:00)。
2.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将报名表、电子照片、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284172246@qq.com,报名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线下报名:纸质报名表1份,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登记照3张。地址:兴山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4020室(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3号)。
3.联系电话:0717-2588505、13114452698、15272193531。
若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达不到2:1的,则根据报名人数按比例核减岗位。
(三)笔试
采用百分制闭卷考试,笔试总分为100分,按50%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兴山县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办公楼一楼大厅同步公示。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前3天,兴山县农业农村局发布面试公告。面试总分为100分,按50%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
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1.体检。由兴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体检对象在兴山县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一楼大厅同步公示。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经兴山县农业农村局同意,可复查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兴山县农业农村局对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并在兴山县政府网、兴山县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办公楼一楼大厅同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兴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乡镇人民政府按规定和程序与新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七)人员待遇
人员待遇按照每人每年6万元包干,包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5类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由单位缴纳部分。可参照乡镇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享受公租房等优惠政策。新招聘的人员最低服务期3年,期满后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可续聘。服务期满后,可按要求享受事业单位定向招考政策。
其他:
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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