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二级单位荆州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创新意识、协作意识、团队意识强;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二、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聘用
(一)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网上报名。
2.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必须件)、毕业证(必须件)、《荆州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招聘公告下方下载填写需本人签名)、学位证、工作业绩及相关能力佐证资料的扫描件。
3.除上述材料纸质扫描版外,还需提交《荆州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文档,电子文档标题统一按照“姓名+专业”格式编写。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邮箱
报名时间:2023年1月14日2023年1月27日截止
报名电子邮箱:85087340@qq.com。
(三)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应聘条件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用短信或电话通知参加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条件不符合者,不再另行通知),参加笔试人员未达到1:3的比例,正常开考。
(五)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六)综合成绩折算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按照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七)聘用
面试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等实行合同制管理,对于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相关说明
(一)聘用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同时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和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二)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需“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齐全;在职人员除需提供相关证件外,还需提供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证件不全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需提交近三个月内县级以上医院的基础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荆州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6-8519044。
附件: 报名表.docx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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