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黄石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黄石市教师发展中心人员结构,提高服务教师发展能力,现面向直属高中学校选聘2名工作人员。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选聘、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坚持师德为先、业绩为重、综合考评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民主、规范操作、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积极动员、有序推进、确保稳定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及专业
黄石市教师发展中心研训员1名,教师管理服务人员1名。
三、选聘范围
黄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四、报名受理时间
2022年8月4日至8月10日
五、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有良好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质;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现工作岗位上实绩突出;工作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或以上等次;诚实守信、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二)资格条件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备高中教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
2.年龄在40周岁以内;
3.研训员岗位报考者需要从事过学校教学或教研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教师研训活动组织能力及公文写作能力。
4.教师管理服务人员岗位报考者要求有直属学校中层干部3年以上经历,且具有3年以上教师人事管理工作经验。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市教育局统一发布选聘岗位、任职条件、考核方式等相关信息。各学校通过校务公开或召开教职工会议等方式广泛宣传,有序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选聘。
(二)个人申请。教师对照选聘条件,结合自身情况,填写《黄石市教师发展中心2022年工作人员选聘申请表》。
(三)学校初审。各学校按照选聘条件进行审核,根据本校师资配备情况确定申报人选,学校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各校教师个人申请表和相关附件材料,由学校整理汇总后,按照“一人一档”统一报用人单位集中审核。相关附件材料包括:个人申请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获奖证书及选聘条件中要求的其它佐证材料(如公开课、课题、论文、教研荣誉等)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复审。用人单位组织专班审核有关材料,经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列为选聘考核对象。审核工作完成后,相关材料原件由学校退还教师本人。
七、选聘考核
本次岗位选聘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根据岗位职责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业务考核,采取工作业绩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工作业绩考核满分3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70分,共计100分。根据工作业绩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选取前3名入围面试。每个职位审查合格人数与转聘计划的比例不足3:1的,实行低分合格分数线控制,执行总分最低75分的合格线标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相应转聘岗位计划取消。
(一)工作业绩考核
综合荣誉以最高荣誉计分;单项类以最高奖项计分;特殊工作贡献按年度计分;学术团体组织评选表彰均不计分。
1.综合荣誉评分:国家级部门6分;省委、省政府5分,省级部门4分;市委、市政府3分,市级部门2分。
2.单项教师竞赛评分:含优质课评比、微课制作大赛、教学设计大赛、教师技能大赛、说课比赛等,根据相应级别一、二、三等奖的获奖等次计分,其中国家级分值分别为6分、5分、4分;省级分值分别为5分、4分、3分;市级分值分别为4分、3分、2分。
3.课题、论文评分:根据相应级别等次计分,主持国家级课题、省级课题、市级课题并已结题分别为5分、4分、3分(核心成员分值减半),发表论文国家级核心期刊、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值分别为5分、4分、2分、1分,累计不超过8分。
4.参与教材编写评分:主持或参与省级、市级、校级教材开发分值分别为5分、3分、2分,累计不超过5分。
5.近五年来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的,1次计1分,无优秀等次的不计分。
6.特殊工作贡献加分规则:援藏援疆每年2分;乡村振兴(驻村扶贫)或农村学校支教每年1.5分,累计不超过5分。
7.教师管理岗位人员须提供参与人事管理工作相关佐证资料,在以上六项标准基础上,根据人事管理工作质量情况进行评分,累计不超过8分。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察竞聘者岗位胜任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拟定选聘人选
市教师发展中心根据工作业绩考核和面试总成绩,按照所报岗位,结合教师个人意愿,在限额指标数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选聘人选,选聘总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列入拟选聘人选。
(四)公示
市教师发展中心公示拟选聘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违纪违规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选聘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进行递补工作。
(五)确定正式选聘人选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聘人选,报市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最终选聘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予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人员。
报名电话:程老师 0714-6350166
监督电话:0714-6352021 0714-6350915
附件:黄石市教师发展中心2022年工作人员选聘申请表
附件1黄石市教师发展中心2022年工作人员选聘申请表
申报岗位: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民族 |
政治面貌 |
学历 |
||||||||
身体状况 |
(是否有既往病史) |
|||||||||
工作单位 及职务 |
||||||||||
参加工作 时间 |
专技职务及任职时间 |
专技岗位 |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全日制学历 |
|||||||||
在职学历 |
||||||||||
工作简历 |
||||||||||
市级及以上教研成果和获奖情况荣誉 |
1.综合类 2.单项类 3.特殊贡献类 |
|||||||||
所在学校审核意见 |
(盖章)
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市教育局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责任编辑:格格木)
关注格木教育获取备考资料,欢迎加入湖北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1077113913
一手招考信息 海量备考干货
扫码关注“格木教育”微信公众号
考事业编刷题 使用格木教育APP
扫码关注“格木教育”官方视频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