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襄阳市委组织部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襄阳市大学生村官公开考核聘用实施意见〉的通知》(襄人社发〔2018〕327号)、《省委组织部 省人社厅 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2号)和《关于襄阳市樊城区解决“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鄂三支一扶办〔2015〕7号)等有关精神及樊城区2022年度事业单位用编计划,经区政府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樊城区面向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开展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计划
(一)招聘对象
既往经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选聘在樊城区到村任职,任满一个聘期以上且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大学生村官以及经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选派到樊城区服务,服务期满且服务期内历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具体人员范围:
1.2015届及以前担任樊城区所属乡镇的大学生村官,且截止报名时尚未考录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未入编的人员。担任大学生村官须任满两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及以上。(聘期时间以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时间计算,担任职务以选举结果文件或乡镇党委任命文件为准,考核等次以樊城区委组织部考核结果为准);
2.樊城区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且发放“期满合格证”,且截止报名时尚未考录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未入编的人员。
注:入编是指通过考试考核等途径被录用(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进编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计划
根据樊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樊机编〔2022〕22号)以及部分用编单位意见,招聘岗位计划11个,相关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樊城区面向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体招聘条件见《岗位表》(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年龄条件: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时间计算为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至7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及资格审查。
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名及资格审查由樊城区人社局负责,符合报考条件且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方可参加面试。报名人员需持报名表(附件2)、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时需提供其他材料有:大学生村官另需提供招录时服务合同或协议、服务单位所在村及樊城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证明、选举结果文件或乡镇党委任命文件、考核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另需提供选派报到证、服务合同或协议、期满合格证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地点:樊城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樊城区政府五楼上楼左手第二间办公室),联系电话:0710-3823010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及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四)发放准考证。经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列为面试对象,并统一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领取。
四、面试
(一)面试开考比例。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可参加面试。面试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达不到75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计划的,根据情况对岗位招聘计划进行核减。
(二)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或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三)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樊城区政府网站。
(四)面试成绩公示。面试成绩由区人社局在区政府网站公示。
五、考察及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及考察人员,出现末位相同分数者进行加试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在市、区卫健部门所属的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筹组织相关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一般采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备所报考岗位的实际专业能力和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材料进行复审。考察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考察人选缺额,该岗位可按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
六、选岗
以体检及考察合格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的工作规则,根据《樊城区面向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应需拟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岗位,组织选岗。具体选岗的时间、地点、岗位情况由区人社局提前3天通知考生。出现考生因未按规定时间到场选岗的情形视为自愿放弃,该岗位可依据此次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如选岗结束后产生递补情况由区人社局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和考察合格且进行选岗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三支一扶”人员及大学生村官人员相关证明材料、拟聘用人员档案、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资格进行复查后办理公示、聘用手续;复查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公示、聘用手续。区人社局将复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本次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区人社局将拟聘用人员情况报区政府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防疫工作
疫情防控工作对面试考场布置等有要求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防疫指南》进行。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在体检等环节发现考生为感染者的,按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的,不得以此为由拒绝聘用。
附件: 附件1:樊城区面向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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