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省2020年度省市县乡公务员录用考试中,以下考生在笔试环节存在特别严重违纪、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第八条、第十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规定,拟分别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记录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记录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的处理。若有异议,考生可于此告知之日起3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邮箱:hbgwy2c@163.com)。特此告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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