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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省法院系统招录公务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0-04-24 09:26:57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现将全省法院系统2020年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计划

  2020年全省法院系统计划招录公务员679名,其中:法官助理职位477名、司法行政职位46名、司法警察职位51名、综合文秘职位51名、财务会计职位28名、信息化管理职位23名、司法技术职位1名、档案管理职位2名。具体招录职位、计划、专业要求、学历学位要求、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见各地招录公务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至2002年3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以后出生);

  报考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至2002年3月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法官助理应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资格;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

  (三)报考者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招录机关或用人单位,不能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四)配偶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员不得报考法官助理职位。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组织方式

  省法院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招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市以下法院机关的招录工作分别由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具体程序办法以及相关要求,见省及各市发布的招录公告及报考指南。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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