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海口市秀英区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175人)
发布时间:2019-05-24 00:00:00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和要求,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吸纳各类优秀人才,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二、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条件和聘用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共175名,其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80名、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95名。

  1.应聘小学教师应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全日制)及以上学历,并已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

  2.应聘幼儿园教师应具备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其中中专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3.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和资格条件详见《海口市秀英区2019年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表1)及《海口市秀英区2019年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表2)。2019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及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的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9年7月19日之前取得相关学历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并取消聘用资格。

  4.被聘用人员纳入财政预算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同等在编在岗教师待遇。

  5.被聘用人员在我区公办学校或公办幼儿园服务满5年,方能提出调动申请。被聘用后,前3年须到我区乡镇学校服务3年(长滨小学除外)。

  三、报考条件

  (一)年龄要求:

  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6月1日(含6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日。

  (二)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时需提交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招聘信息发布、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和体检、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择岗、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分别在《海南日报》《海口日报》、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公告时间:2019年5月24日-5月30日,共7天。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31日上午9:00至2019年6月9日中午12: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科及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不接受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4.报名网址:登录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点击“海口市秀英区2019年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报名。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须上传以下材料:

  ⑴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⑵户口簿(本人页);

  ⑶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⑷学历证书;

  ⑸报考岗位须提供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

  ⑹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有二维码标识) ;

  ⑺2019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需上传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及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的相应学科的有效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考试所有的单科笔试合格成绩(有效期内)及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准考证;

  ⑻在编在岗人员需上传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应聘人员报名后,应及时登陆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的有关事项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有关招聘公告均以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三)资格初审

  1.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2019年6月9日中午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19年6月9日中午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2019年6月9日17:00前)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19年6月9日17:00准时关闭。

  2.开考比例: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的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核减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3.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4.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考生要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依据“四舍五入”法,各部分成绩折算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⑴考试形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120分钟。

  ⑵笔试内容:教育教学理论基础知识及报考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

  ⑶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在公布资格初审合格(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时同时公布。

  ⑷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情况和岗位报考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必须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方能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

  ⑴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

  ⑵资格复审对象(即入围面试人员)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按比例确定:招聘岗位人数为9人(含9人)以下的,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人数为10人(含10人)以上的,根据笔试成绩按1:2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入围面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报名表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2019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及加盖认定机构公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还原件。

  ⑷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填报不全或材料提供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有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⑸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经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⑴面试方式:面试采取微格教学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

  小学岗位:备课30分钟,微格教学7分钟,现场答辩3分钟。

  幼儿园岗位:备课30分钟,微格教学7分钟,现场答辩3分钟,才艺展示3分钟。

  ⑵面试内容:

  小学岗位:报考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综合素养等;

  幼儿园岗位:报考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综合素养及才艺展示等。

  ⑶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⑷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须知: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在公布资格复审合格(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同时公布。

  ⑸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

  ⑴考察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合格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岗位1:1 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同分者,按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入选;笔试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考察人选名单在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⑵组织考察: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组调阅、审查被考察人选的档案资料,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报考条件等方面进行资格考察;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岗位空缺,经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如综合成绩同分者,以笔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选择。

  2.体检

  ⑴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⑵体检项目与费用: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⑶组织体检:

  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结果将在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经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如综合成绩同分者,以笔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选择。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区招聘领导小组会议审定通过后,在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所缺岗位按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择岗

  本次应聘小学教师岗位(不含长滨小学)的,须服务乡镇学校3年时间。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每个报考岗位均按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按考生意愿选择服务的乡镇学校;如综合成绩同分者,以笔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选择。

  择岗当天,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会议,如有缺席,其岗位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调配;不服从安排的,则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择岗结束后,若出现空缺岗位,已确定单位的考生原则上不再变动。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后拟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1.所有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被聘用资格。

  2. 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公开招聘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区纪委监委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

  秀英区教育局0898-68620969

  监督电话:

  秀英区纪委监委 0898-68683362

  秀英区人社局 0898-68667401

  技术支持电话:13005092786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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