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乡镇(街道)机关单独命制《申论》题本。报考公安机关即监狱系统职位的,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只参加《综合知识测试》一科考试。具体详细信息湖北人事考试网为您整理如下: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综合知识测试为主、客观性综合试卷,考试时限180分钟,满分100分。
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专业科目笔试题目分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情境三种类型。
一、考试内容
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1.职业素养
主要测查报考者的政治素质、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认知水平。
在这里考生要重点注意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了解《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相关内容。对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及重要时事新闻要有所了解。
2.基础知识
主要测查报考者掌握有关法律和公安基础知识,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公安基础知识”两部分内容。
对于法律基础知识及执法依据的考查,考试大纲包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基础知识、民法基础知识、人民警察法基础知识、行政执法基础知识、刑事执法基础知识。考生要明晰这些知识点具体考查的内容: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主要涉及的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相关内容。
(2)法学基础理论,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法理学,包含法的概念、特征、分类、作用,法律关系,立法、执法、司法等。
(3)宪法基础知识考查的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了解与掌握。
(4)民法基础知识考查的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了解与掌握。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2020年5月28日由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原有的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5)人民警察法基础知识考查的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的了解与掌握。
(6)行政执法基础知识考查的是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的了解与掌握。
(7)刑事执法基础知识考查的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的了解与掌握。
对于公安基础知识的考查,考试大纲中包含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职能、职权与组织管理;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路线、方针、政策及公安历史沿革;公安队伍建设;公安执法监督。
3.基本能力
主要测查报考者在有关执法勤务活动中,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严格守法、规范执法,有效沟通协调,妥善应对处置的能力。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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