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2026年湖北省技工院校招聘专业教师3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2 10:45:5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工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湖北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才聚荆楚 共建支点”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就劳发〔2025〕3号)等文件要求,促进我省技工院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拟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开展校园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湖北省技工院校2026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惩戒的。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后开始接收考生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20日17∶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湖北省技工院校2026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后发送至《岗位表》中的联系邮箱。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负责。5月20日,考生携带《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原件至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现场确认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招聘考试。

(三)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每个岗位的年龄条件以《岗位表》要求为准,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要求为“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应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应于202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资料应于2026年5月20日之前取得,单位另有要求的除外。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明材料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试

(一)笔试

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若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10人,则全部进入面试(免笔试);若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或超过10人,则先笔试,后组织面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末位并列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须笔试的岗位,笔试统一组织,时间暂定为5月21日,地点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笔试成绩当天公布(具体笔试时间、地点、成绩将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就业网公告http://tute.bysjy.com.cn/)。

(二)面试

1.面试时间:5月21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需求,采取结构化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面试结果当场公布。面试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成绩计算

1.面试成绩计算采用“截尾平均数”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其余考官所给分数的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作为考生的面试最终成绩。

2.考生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的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免笔试的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居前。

四、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五、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六、聘用

(一)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七、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省人社厅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027-51828284、87235119

监督举报电话:027-51828313、87812497

附件1:湖北省技工院校2026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表.doc

附件2:湖北省技工院校2026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表.doc

 

 


文章来源:https://rst.hubei.gov.cn/bmdt/ztzl/ywzl/hbsszsydwgkzp/zpgg/202605/t20260511_5934269.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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