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2026年宜昌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30 20:08:52

根据《湖北省2026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宜昌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入围体检、考察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结合招录计划、体检考察比例确定。宜昌市乡镇(街道)机关招录村(社区)干部职位的体检、考察比例为1.5:1,其他职位的体检、考察比例为1:1。报考宜昌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结果须为合格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宜昌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体检抽签区安排表详见附件1。

二、体检工作

(一)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26年5月10日(周日)06:30。

报到地点: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五楼会议室(宜昌市体育场路31号,请考生从体育场路大门进入)。

请考生务必准确掌握报到时间、地点及抽签区安排,提前熟悉场地,合理安排行程。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等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三)有关要求

1.考生报到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1张,黑色签字笔1支,体检费用450元/人(考生自备现金,由体检医院收取,不含复检费)。

2.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时应放松心情,保持平和心态,衣着要宽松,方便脱换、不穿着带有金属饰品的衣裤。检查矫正视力的考生,请提前配好眼镜并尽早适应,体检时务必随身携带;检查裸眼视力的考生,体检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应提前取出)。

3.考生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程封闭管理,从报到至体检结束,严禁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如有携带须交由工作人员保管,违者按违纪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主动透露姓名、准考证号、籍贯、就读学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不得向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打听体检结果,不得同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者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并提交医院出具的妊娠生产期相关证明材料,关于妊娠生产期考生的体检问题以《报考指南》第二十八条解释为准。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对体检中冒名顶替、调换体检样本,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处理。

6.当天体检结束后,医院认为还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将由宜昌市公务员局安排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外地考生体检当天请勿离开宜昌,若次日中午12:00前未接到进一步检查通知,方可离开。

7.体检结论明确后,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录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考察工作

(一)考察时间

全市考察时间安排为5月6日至23日,考生的具体考察时间由各招录机关联系考生确定。

(二)有关要求

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工作由宜昌市公务员局统筹组织,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市直招录机关负责具体实施。考察组结合个人自传,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

1.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向单位(学校、社区)汇报考察事宜,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联系沟通,配合考察组做好相关工作,提前准备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有关内容可参考附件2)、无犯罪记录证明、银行个人征信报告、法院失信被执行情况说明,以及考察组要求准备的其他材料。

2.有工作(学习)单位的,须由单位出具在工作(学习)单位表现情况鉴定材料;无工作单位的,可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村(居)委会出具本人日常表现情况鉴定材料。

3.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考察对象须向考察组提供个人德才情况及工作业绩材料(1000字左右),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须提供对考察对象的鉴定材料(500字左右)。

4.考生在考察中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以及其他妨碍相关工作正常进行行为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处理。

四、体检、考察递补人员

体检、考察同步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由招录机关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体检、考察对象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考生如需咨询,请与各招录机关联系。 

附件:

1.宜昌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体检抽签区安排表

2.考生撰写个人自传有关要求


文章来源:http://www.sxdjw.gov.cn/content-51546-985710-1.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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