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优化为民服务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邓村乡社会事务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政助理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助理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夷陵区邓村乡户籍;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能熟练操作电脑及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5.热爱基层民政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6.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持有社工证或相关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期限,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人员;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5.有吸毒史或毒品检测阳性、曾参与非法宗教或邪教组织活动的人员;
6.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或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5月9日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携带材料至邓村乡人民政府1020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现场报名;
3.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邓村乡民政助理报名表》2份;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其他证明材料(如工作经验证明、资格证书等)。
4.资格审查:由乡社事办进行资格复审,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并纳入诚信记录。
(二)考试
本次考试主要采取面试方式,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录取名单,重点考察沟通能力及岗位适配度。
(三)考察与公示
1.考察:根据成绩排名,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工作能力,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2.公示:拟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聘用
1.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待遇按上级相关标准发放;凡在考试等方面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有效,违规者取消资格;
2.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
咨询电话:15972729606(张友杰) 0717-7500601
邓村乡社会事务办公室
2026年4月29日
注: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邓村乡社会事务办公室所有。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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