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2026年天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教师27人通告
发布时间:2026-03-11 11:11:37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天门市委 天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激励人才创新创业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天发〔2022〕4号),加强高层次教师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天门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天门市编委批准,2026年天门市教育局相关直属学校计划引进教师27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学校

合计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地理

体育

美术

特殊

教育

湖北省天门

实验高级中学

10

2

1

1

2

2

1

   

1

 

天门市竟陵高级中学

4

1

1

1

 

1

         

天门市陆羽高级中学

6

1

1

1

1

 

1

1

     

天门市岳口高级中学

4

 

2

 

1

1

         

天门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1

             

1

   

天门市特殊教育学校

2

                 

2

合计

27

4

5

3

4

4

2

1

1

1

2

本次招聘工作由天门市教育局组织,各招聘学校具体实施,天门市人社局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各岗位的其他招聘条件

1.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湖北省天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岗位明细表及联系方式》(附件1);

2.持有相应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及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报考语文学科须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某岗位要求38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4.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6年7月31日之前。2026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6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取消资格。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引进: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原工作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间内的人员;

9.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10.天门市在编公办教师;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从通告发布之日起到2026年4月10日17:00止,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3.报名所需资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表》(附件2,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电子登记照片);

(3)《诚信承诺书》(附件3)(须由本人手写签名);

(4)各学段毕业证及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届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高校学工处(教务处)出具的为应届毕业生身份且能按时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查询网址: 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

(5)各学段学位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未取得学位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以不提供);查询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

(6)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及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7)个人简历(从高中阶段开始,时间不间断填写);

(8)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书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有效证明材料;

(9)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应聘人员将上述资料的电子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招聘学校的电子邮箱(见附件1)。其中,《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要打印出来签字后再扫描成电子文档。

(二)资格审查

市教育局组织招聘学校审查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天门市教育局统一在天门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上进行公示。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引进工作全过程,对重复报考、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天门市教育系统招聘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且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学校通知应聘者本人,按规定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未按规定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市教育局组织各招聘学校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考试形式,自主制定考试考核方案。考试考核方案须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市教育局报市人社局备案,核准通过后在天门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发布公告后再组织实施。由市教育局组织各招聘学校实施考试工作,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纪检组现场参与监督和指导。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方案中笔试、面试环节须设置最低合格线,最低合格线的设置按照《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设置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2〕171号)的规定进行设置。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具体考试方案、考试时间、地点及总成绩由市教育局在天门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上发布,敬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成绩公示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并将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天门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进行公示。

(五)体检、心理测评

由天门市教育局指定体检医院,各招聘学校负责统一组织体检和心理测评。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学校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天门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六)考察

体检、心理测评合格后由天门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被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人员不得擅自毁约,擅自毁约的,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毕业院校或有关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天门市教育系统的招聘。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递补考察人员。

(七)公示

各招聘学校根据体检、心理测评和考察整体情况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市教育局审定。经审核无误后,由市教育局统一对拟聘人员在天门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因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实际研究确定是否组织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天门市教育局将聘用意见报天门市人社局备案,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对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责任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九)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公办教师各项待遇外,博士研究生及硕士研究生还可享受天门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四、其他事项

1.本通告适用于本次引进教师招聘工作,由市教育局及各招聘学校负责解释,天门市人社局负责监督指导,咨询电话见附件1。

2.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

附件1:2026年湖北省天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岗位明细表及联系方式.xlsx

附件2:2026年湖北省天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2026年湖北省天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诚信承诺书.docx

 

 


文章来源:https://www.tianmen.gov.cn/zwgk/zc/tzgg/202603/t20260311_5889688.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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