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2026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2人
发布时间:2026-02-02 17:14:45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有关规定,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信息查询

咸宁市人社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专栏(http://rsj.xianning.gov.cn/)和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栏(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zlplks/hbssydwzpks/)是此次招聘信息的官方发布平台。应聘人员可登录咸宁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查询《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可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栏查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以下简称《公告》《报考指南》《岗位表》《联系表》《考试大纲》)等信息。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确定于2026年3月份退役的除外)。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惩戒的。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进行。

(二)时间安排

报考人员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步骤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间为2026年2月3日8∶00至2月10日17∶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报考指南》及《岗位表》,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填写报考信息,如实并完整注册个人基本信息,选择合适岗位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可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026年2月3日至2月9日,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人数,引导考生合理选择岗位。

报考人员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聘用程序;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名资格网上初审。报考人员可于2026年2月3日至2月11日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2026年2月3日8∶00至2月10日17∶00,报考申请已提交尚未审查的或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修改本人注册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初审不通过的,可完善个人注册信息后重新报考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2026年2月10日17∶00后,所有人员均不能再修改个人注册信息或报考岗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初审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涉及公告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其他招聘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聘单位联系。

3.资格审查:2026年2月3日8:00至2月11日9: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6年2月3日8:00至2月12日17: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2026年2月3日8:00至2月12日12:00,享受减免考务费用政策的脱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城乡低保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政策减免费用申请”减免报名费。

5.岗位调整和改报:缴费确认环节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咸宁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已报名确认及缴费但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2026年2月14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其间相关报考人员因条件不符未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以及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利,退还已缴费用。

6.打印准考证:2026年3月25日9:00至3月29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报考指南》。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综合管理类(A类)

时间:2026年3月28日(星期六)上午

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A类)

地点:详见准考证。

2.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

时间:2026年3月29日(星期日)上午

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C、D、E类)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B、C、D、E类)

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

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

特别说明: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

(三)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涉及降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执行。

(四)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后一个月左右通过咸宁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面试

(一)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二)通过笔试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的,对于达到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的考生,各招聘单位按照所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表》规定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免笔试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按不少于1:3全部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前在咸宁市人社局或主管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五)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2: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按各占5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面试的,不计权重;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三)笔试加分。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今年仍实行加分政策优惠。

上述人员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提出申请,申请信息在申请时段结束后归集到咸宁市人社局,由咸宁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其中,三支一扶人员由咸宁市人才服务局审核,大学生西部志愿者计划项目人员由共青团咸宁市委审核,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咸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由市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人员名单,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项目人员、退役士兵中已经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此次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七、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按归口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招聘单位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一)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印发聘用通知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其他

本公告中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十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xls

附件3: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x

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pdf

 

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日


原始标题:咸宁市市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xianning.gov.cn/xwzx/tzgg/202602/t20260202_4243201.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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