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2026年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发布时间:2026-02-02 16:53:28

01.

本次招考的流程

是怎样的?

(一)细读并理解招聘公告、报考指南、岗位表、考试大纲;

(二)了解拟报考岗位工作地的地理、人文环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岗位的工作环境、岗位要求的履职能力等情况,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三)网上报名、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

(四)参加笔试;

(五)参加资格复审;

(六)参加面试;

(七)接受体检、考察;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

(九)聘用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如期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不再保留;

(十)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02.

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

应注意什么?

报名时,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招聘条件、报考指南及各项招聘过程信息。提交报名的,视为接受相关招聘条件、招聘办法,并已承诺所提供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报名后任何环节中被查实或认定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已获聘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应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未在备注栏中注明的,视同不符合相应条件。其中,岗位其他条件要求相关证书的,应当注明取得证书的级别、编号和取得时间;暂未取得的,应作出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证书的承诺,未如期取得,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学习和工作(待业)经历须从高中阶段起填写至报名时止,不得间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为避免影响招聘单位审查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不得漏填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特别是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亲属关系。

参考往年情况,一般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后期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比较集中,可能影响资格审查进度。建议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尽量在网速较快的环境报名,尽量避免后期集中报名,以免错失报名机会。

03.

关于报考条件

1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每个岗位的年龄条件以《岗位表》要求为准,均按周年计算,从11日起算。如要求为38周岁及以下198711日及以后出生。

2哪些情形人员应聘事业单位可享受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

根据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政策规定,下列身份者在应聘时享受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

12024届、2025届、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境内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年内的;

3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并退役后1年内的

4)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且应聘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

5)其他按规定可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的人员。

3岗位要求具有的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26年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截止2026731日,博士研究生经招聘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20261231日。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截止日期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招考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类证书截止日期为2026731日(招聘单位另有要求的除外),报考者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可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4本次招聘对学历有何要求?

报考者须具有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符合拟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也可以报考。2001年及以后毕业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

《岗位表》中的学历层次要求,依次为大专、大专及以上、本科、本科及以上、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博士研究生,请注意相互区别与包含关系。如,某一岗位要求本科,仅限本科学历人员报考,具有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如要求本科及以上,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例如,某应聘人员同时具有经济学类专业的本科学历和社会学类专业的研究生学历,则可以报考要求经济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也可以报考要求社会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但不能报考要求经济学类专业、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以此类推。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2026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5.技工院校毕业生学历如何认定?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岗位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6本次招聘对专业条件如何把握?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不限的,则所有专业均可报考。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考生严格根据岗位表所列的专业,按照一一对应原则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学历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2026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按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按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填写,同时提供所学课程成绩单和毕业论文研究方向等材料。

特殊情形。

(一)专业名称和代码变更的情形。对个别涉及专业名称及代码等调整的,以国家教育部门发文为依据进行认定。出现新旧专业比对认定争议时,原则上以应聘人员就读的高等学校依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新旧学科专业调整的有效文件、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有关文件或规定出具的有效专业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认定。

(二)专业条件设置为二级学科,应聘人员专业为一级学科的情形。需应聘人员提供所学课程成绩单、毕业论文研究方向等佐证材料并结合应聘人员所在高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认定。

(三)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在教育部专业目录内的情形。主要为国(境)外高校专业或国内高校自主开设的二级学科专业以及国家《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2022/2024)。需应聘人员提供所学课程成绩单、毕业论文研究方向等佐证材料并结合应聘人员所在高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认定。

7.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能否以括号里的信息作为专业报考?

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8是否可以凭第二专业或者辅修专业报考?

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9202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2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10专业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专业工作经历指与岗位所需和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所有报考者涉及专业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2026731日。

11.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性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起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12.在企业工作,只能提供企业证明的,能否通过工作经历资格审查?

只有企业出具的证明,不能通过工作经历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还需要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等其他佐证材料,以证明企业工作经历。如在规定时间不能提供佐证材料,或所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13.申请加分人员时间计算截止日期?

申请笔试加分人员中,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731日。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的部分人员因招募时调剂补录,选派报到时间在当年8月之后,当年同批次、无其他特殊情况的,可申请加分;若经此次招聘相关程序成为某单位拟聘人选,仍须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才能办理聘用手续。

笔试加分申请时间为3312:003624:00。已报名成功的相关人员,在此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专门窗口,在相应位置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有关佐证材料。申请信息将在申请时段结束后归集到报考岗位所属考区的人社部门,再由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加分资格咨询电话: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    027-87300069

西部计划志愿者 027-87233557

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027-87699893

14.如何理解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04.

考试费用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须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笔试缴费时间为2026238:0021217:00,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请务必注意。报考《岗位表》中考试类别一栏显示免笔试的人员,不缴纳此次统一笔试费用,无需缴费操作,资格审查通过即为确认报名。

(二)238:0021212: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提示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进行申请操作。

(三)对取消岗位中没有成功改报其他岗位的人员,退还已缴费用。取消岗位为免笔试岗位的,不涉及退费。

05.

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本单位岗位需求,设置招考专业等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解释和把关审查。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可向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咨询。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在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等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06.

考试成绩排名规则

(一)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如,考生甲、乙、丙、丁、戊笔试成绩分别为72分、71分、71分、71分、70分,则排名依次为第1名、第2名、第2名、第2名、第5名。

(二)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以及免笔试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

(三)笔试阅卷采用客观题机器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没有人工登分、加分过程,除零分、缺考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07.

面试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员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匹配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电子材料。

(二)应聘时已与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08.

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省直属事业单位)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二)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公示可与同批次考生一并进行,也可单独进行

09.

考察的具体内容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是对考察人选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人选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构成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10.

其他

(一)考生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弃权的,应由本人出具书面声明,通过扫描或拍照、传真、邮寄等方式提交招聘单位。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避免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确系无法联系的,由招聘单位据实记录,视同考生自动弃权。

(二)《公告》中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可按有关规定应用于相关地方、事业单位的其他招聘引才活动。

报考者应通读并理解《报考指南》的有关政策,确有不理解的可在笔试报名期间(8:30-12:0014:00-17:30)拨打02712333—2咨询。


原始标题: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7CsZQNq2IiWBTQ6G5ZQWvg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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