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2026年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人
发布时间:2026-01-29 16:55:52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2026年面向社会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系统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本科专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版)》,研究生专业参照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以主动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确认报名资格。

三、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体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1月至2008年1月期间出生),对于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1月以后出生)。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近三年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现役军人、定向生、委培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当主动报告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

招聘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下列人员均可报考: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的退役士兵。

(5)2026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4年、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

除2026届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时间一般截止到2026年7月底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等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四、网络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6年2月2日9:00至2月6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报名须知,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202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且应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由安徽省税务局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报考人员报名后,2月9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2月9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2月10日18: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照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政策,但需先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

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月12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再补报。

五、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门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所有考生均需参加。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为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考试时间为2026年3月28日(周六)和29日(周日)

(一)3月28日上午,综合管理类(A类)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二)3月29日上午,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人员可于3月25日至28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合肥市。

笔试成绩确定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成绩公布后7日内,报考人员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网站,查询岗位成绩排名情况。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不低于150分,其中单科不得低于60分。面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 3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人员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取消面试资格的或者放弃资格复审的,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合格分数以上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工作由安徽省税务局负责。考生除提供公告发布的资格复审所需学历、学位等材料外,还须填报《税务系统亲属信息采集表》,如考生有与全国税务系统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据实填报。

七、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安徽省税务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及潜能等,满分100分。设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面试顺序于面试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6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均为原件)。

八、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面试成绩×0.5。

面试后应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按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低顺序确定。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人选名单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网站公布。

九、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安徽省税务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身份核实、信用查询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进行核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工作由安徽省税务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安徽省税务局承担。体检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主动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合格后主动放弃的,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两个环节递补最多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依规研究确定招聘人员。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报税务总局备案及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负责解释。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安徽省人事考试院。

政策咨询电话: 0551-62831268(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考务咨询电话:0551-63457903(安徽省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1-62835501(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6年1月29日


原始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202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apta.gov.cn/Officer/FAnnouncementDetail/1102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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