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2025年十堰郧西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7 09:53:03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33号),省委组织部、省委社会工作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通知》(鄂社发〔2024〕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人数

全县共招聘19名社区工作者。

(二)招聘岗位

此次所有招聘岗位均为社区工作者岗位,岗位根据社区人口情况进行统筹分配。社区新招聘人员签订合同,其工作职责、薪资待遇等以省市县相关文件为准。

报考岗位代码及人数分别为:

1.城关镇东方社区A01,招聘人数3人;

2.城关镇东营社区B02,招聘人数2人;

3.城关镇民联社区C03,招聘人数2人;

4.城关镇春桥社区D04,招聘人数2人;

5.城关镇校场坡社区E05,招聘人数2人;

6.城关镇天河坪社区F06,招聘人数2人;

7.城关镇佘家湾社区G07,招聘人数2人;

8.上津镇津城社区H08,招聘人数1人;

9.店子镇店子居委会I09,招聘人数1人;

10.夹河镇夹河居委会J10,招聘人数1人;11.羊尾镇羊尾居委会K11,招聘人数1人;

报考人员可依据自身实际确定报考岗位代码,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代码,报考多个岗位代码为无效报考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学历、年龄及户籍要求:1.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2.应聘人员年龄在 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 月 1日及以后出生);3.对政治素质好、服务能力强,在群众中有较好口碑的本社区党员、居民志愿者、退伍军人、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业委会成员、物业服务企业人员、持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等,经乡镇党委推荐,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学历可放宽至中专(高中);3.具有郧西县本地户籍或者郧西本地生源。

(二)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三)热爱社区事业,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四)服从组织安排,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五)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经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经受过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处分的人员;

4.现役军人、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被列入《黑名单及其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的人员、全日制在读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5年11月7日—11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城关镇人民政府组织办、上津镇人民政府组织办、店子镇人民政府组织办、羊尾镇人民政府组织办、夹河镇人民政府组织办。

(三)报名资料: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线下报名,符合条件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认证的学历报告、相关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简历1份,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一寸照片5张及电子照片,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其他证明材料到现场报名并确认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四)资格审查:由报考岗位所在地的乡镇党委、政府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查学历、看经历、认证书,经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考试。

(五)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填写有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公告条件要求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笔试组织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公告(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二)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卷面满分为100分。

(三)笔试开考比例

按照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缴费确认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取消招录计划。招录职位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其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四)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5日内在郧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供考生查询。

(五)笔试将划定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面试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如遇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资格复审对象。

(二)资格复审内容

重点审查考生填报或提供身份的真伪、学历、学位,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等个人信息,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具体内容及时关注资格复审公告)。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人选的确定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者在面试公告发布前有放弃的,经资格复审后依次递补,依次递补不超过2次;面试公告发布后放弃的,不再递补,面试照常进行。

六、面试组织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二)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七、考试成绩计算

本次考试总成绩为100分,考生的综合成绩取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之和。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岗位录取人数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再相同,则进行加试。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委社会工作部统一组织,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3.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县委社会工作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承担复检费用。复检医院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

4.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5.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统筹,县委社会工作部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

2.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考察合格并办理聘用手续前完成与原单位的辞职或解聘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4.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

九、公示、聘用

公示人员为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通过郧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即确定为聘用人选,签订合同。

十、其他事项

(一)关于报考费用问题。按鄂价费字〔2007〕18号、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报名者需交纳100元笔试费用。笔试通过后,经复审合格考生,需另交纳50元面试费用。

(二)本公告由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三)此次招聘社区工作者考试所有考务信息均由郧西在线(http://www.hbyunxi.net//)发布。

咨询电话:

中共郧西县委社会工作部办公室 0719-6090576

监督举报电话: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 0719-6225778

附件:附件1.应聘社区工作者诚信承诺书(1).docx

附件:附件2.报名表(1).doc

 


文章来源:https://www.hbyunxi.net/show-68-180744-1.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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