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5〕4号)和《2025年恩施州事业单位第二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陈洪炼,男,咸丰县唐崖镇卫生院;
李国林,女,咸丰县黄金洞乡卫生院。
二、集合时间及地点
集合时间:2025年11月14日上午8:00
集合地点: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一楼大厅(咸丰县高乐山镇红旗路11号)
考生按集合时间提前30分钟入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集中收取手机,签订体检承诺书,抽取体检编号,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迟到30分钟或当天未完成所有规定体检项目的,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考生集合报到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和个人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1张、黑色签字笔1支,体检费用380元(由体检机构现场收取,请考生自备现金,不含复检费)。
(二)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三)考生在近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不能饮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进水,以免影响检查结果。体检当天要穿轻便服装,不要化妆,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不要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不要戴饰品。
(四)请参加体检考生认真仔细阅读并理解体检标准相关文件,做好体检准备工作。
(五)体检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在3日内联系需要复检的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体检结束3日内不要离开恩施。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社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且应在一个月内完成,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集合地点和体检区域不准个人驾车、乘车进入,不得带陪同人员进入。从集合至体检结束,严禁考生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否则按违纪处理。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对体检中冒名顶替、调换体检样本的,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体检项目全部结束,经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体检区域。考生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七)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主动告知体检医生。若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必须提前与咸丰县人社局联系并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待咸丰县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另行安排时间体检。
四、考察有关事项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会及时联系体检合格的考生开始考察,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体检、考察对象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需要递补的,报咸丰县人社局同意后,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依规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联系电话: 0718-6824424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qi4HSvaSoR_uJU43U617g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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