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南漳县劳动人事仲裁院为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委会同意,参照《关于印发〈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襄人社发〔2016〕37号),拟面向本县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南漳县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名,为南漳县劳动人事仲裁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坚持岗位需求与德才素质相适应,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选聘工作,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
二、选聘范围
全县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在职在编的教师和医护人员除外)。
三、岗位计划
南漳县劳动保障维权中心选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南漳县劳动人事仲裁院选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岗位等级均为九级。
四、选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二)具有2年及以上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只计算在职在编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9月30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三)具有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经历,原单位同意报考;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未满期限的;
3.试用期内的新招录(聘)人员;
4.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限制性情形。
五、报名
本次选聘不分具体单位和岗位报名,选聘人员确定后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选岗确定具体单位和岗位。
(一)报名时间:报名起止时间为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栋3楼310室。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聘公告,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选聘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选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选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缴费,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本次选聘收取面试费50元/人;报名时需提供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3张,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南漳县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需打印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一并提交。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查,确定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其资格。对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
(一)开考比例
按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取消选聘岗位的,退还报考人员缴纳的考试费用。
(二)面试内容和方式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前在发布选聘公告的媒体发布面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通知书发放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核减岗位计划,若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与岗位计划1∶1的,划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各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且需要确定高低排名的,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选聘单位负责组织开展。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2.选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办理相关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二)考察
1.根据选聘岗位要求,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
2.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3.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选聘单位可按该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九、公示及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结束后,选聘单位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拟聘人员在发布选聘公告的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调动、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聘,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聘。
十、其他
本次考试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考试的教材,也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选聘考试的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
考生在考试报名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和递补期间保持通信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选聘单位,避免错失选聘机会。
咨询电话:0710-5232878
附件: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4日
附件: 附件:南漳县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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