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切实将人才优势转化为创新优势和发展优势,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2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条件
详见《京山市2025年重点人才“蓄水池”专项招聘岗位表》(附后,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已在京山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具体条件
详见《岗位表》,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
1.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从9月开始,11月底前完成。
(一)网上报名(9月15日9:00至9月28日12:00)
报考人员登录荆门人事考试网注册并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务必提供真实、准确、有效信息。
(二)资格初审(9月15日9:00至9月29日12:00)
专项招聘办公室安排专人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再改报其他岗位;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期间改报其他适合岗位。考生应避免在临近截止时间“卡点”报名。
(三)打印准考证(10月中下旬)
初审通过人员登录荆门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10月中下旬)
考试前的资格复审采取线下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复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荆门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jmrsks.cn/)另行发布通知。不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五)参加考试(10月中下旬)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岗位应具备的政治理论、党纪法规、能力素养、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岗位招聘人数和参考人数比例在1:5以内的,考生笔试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对参考人数较多,比例达到或超过1:5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取岗位招聘人数1:5的考生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如有弃权,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采取现场考核评分,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对面试参加考试人数小于等于岗位招聘人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且面试成绩需为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以上,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面试由市委人才办委托专业水平高、符合保密要求等条件的考试服务机构承担命题工作,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一个考官组,全部由异地选派,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3.成绩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算。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 40%+面试成绩x 60%。综合成绩公告中的考生笔试、面试折算后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六)考察和体检(11月中上旬)
(1)根据岗位需求人数和专业水平测试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出现放弃或不符合选聘要求的,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考察。
(2)考察由市委人才办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3)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由京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4)考生自愿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察体检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
(1)市委人才办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中共京山市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后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委人才办印发聘用通知,报上一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20日内未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三、政策待遇
(一)管理方式。引进人才的编制、档案、人事和工资关系隶属京山市人才战略发展中心,由京山市人才战略发展中心统筹管理,并与京山市人才战略发展中心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5年),落实事业编制。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统一管理。按照双向选择、人岗相适、派驻使用的原则,统一选派到企事业单位培养使用管理。具体工作岗位由京山市人才战略发展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引进人才的专业特长和个人意愿,提出派驻意见并按程序研究后,确定派驻方案;派驻期间,具体工作由所驻单位安排、日常管理由所驻单位负责、工作成效由所驻单位考核。
(二)工资待遇。引进人才全部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并按公告发布岗位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
(三)人才补贴。引进的人才五年内每月发放工作津贴,每年发放安家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工作津贴每月2400元,安家费每年2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作津贴每月1200元,安家费每年1万元。
(四)住房保障。引进人才优先入住人才公寓;享受购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中心城区首次购买唯一新建商品住房,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并取得不动产契税完税凭证的,按照规定享受各类购房补贴政策。
(五)家属安置及子女入学。引进人才配偶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编在岗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有意愿到京山工作的,经相关部门考核同意后,予以相应安置;子女就学在公办学校进行统筹安排。
(六)其他政策。引进的人才,在五年服务期内,可以在京山市内企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工作,可以参加京山市公务员职位的考录;对选派到企事业单位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人员,在年度考核评优、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参加各类培训等方面优先考虑。
(七)引进人才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辞职或离职的,个人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处分的,应全额退回已发放的人才补贴。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委和社会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方工作安排,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4.本公告由京山市委人才办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咨询电话:0724-7333579。
附件:京山市2025年重点人才“蓄水池”专项招聘岗位表
中共京山市委组织部
京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2日
附件:京山市2025年重点人才“蓄水池”专项招聘岗位表.xlsx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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