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最低合格线
根据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不低于40分。
二、笔试加分、技能测试、资格复审
笔试加分、技能测试、资格复审同步进行。
时间:2025年7月17日上午9:00
地点: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办公楼(仙桃市黄金大道西段1号)
考生需现场签到,9:15签到截止,未签到考生视为放弃。
(一)笔试加分
报考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1分,具备多项条件的不累计计算。
1.考生为湖北籍脱贫户或湖北籍脱贫户子女的,需提供建档立卡所在地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或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
2.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考生笔试考试成绩与加分之和,为该考生的最终成绩。
(二)职业技能测试
笔试合格的考生,均可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不计分,主要测试考生通过计算机录入汉字的速度和准确率,达到每分钟45个正确字及以上为合格。
每名考生最多可以测试3次,取最好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每分钟正确字数由多到少进行排序。笔试成绩相同、技能测试最好成绩相同的考生,按3次技能测试的平均成绩进行排序。技能测试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三)资格复审
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方有资格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依据同职位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确定人选的最后一名有成绩相同者,按职业技能测试每分钟正确字数多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放弃资格复审,或提交审查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聘机关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上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的方法,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或者登录鄂汇办APP线上办理)。
5.个人征信报告。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采用A4纸型,本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其他事项
体检、考察等后续相关事宜另行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汉江检察”微信公众号。
附件:参加人员名单
文章来源:http://hj.hbjc.gov.cn/hjxw/tzgg_68648/202507/t20250714_1860223.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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