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武汉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执勤战斗员235名。从事灭火救援、社会救助、防火巡查等工作,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2、消防车驾驶员93名。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操作及维护保养等工作,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3、通信员22名。从事接处警调度、会议保障、灭火救援现场应急通信保障、通信设备维护使用等工作,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男性,具备高中或同等(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学历;
4.执勤战斗员、通信员岗位年龄为18至30周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人员可放宽至32周岁;消防车驾驶员岗位需持有A1、A2或B2驾驶证,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5.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疾病,无不适宜高强度体能训练的基础病或陈旧伤(如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哮喘等),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 221-2009)体检标准;
6.本人没有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中共党员;
2.曾担任过班长以上职务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解放军及武警部队退役军人;
3.人力资源、计算机、通信、文秘、新闻、财会、法律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4.具备健身、摄影、游泳、绳索救援、搜救犬训导、机动车维修、装备维护等相关专业特长的;
5.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或者体育院校毕业具有田径、球类等突出专业特长人员;
6.持有CAAC执照、AOPA、ASFC、UTC等主流无人机证书,具有现场执行飞行航拍巡检(测绘、植保、电力巡检、航拍、培训)、无人机和相关系统的日常维护修理、视频会议系统操作、网络及常见系统运行维护、应急通信遂行保障等相关工作经验的。
不予聘用情形
(一)因编造、散布、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信息,组织、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以及静坐、绝食、罢工、罢课等活动,与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参加法律禁止的组织等,受过行政处罚、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或者正在被调查的;
(二)因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邪教、有害气功、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会道门等,或者参与相关活动,受过行政处罚、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或者正在被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具备法定情形依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五)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或者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的;
(六)曾服现役但被开除军籍或者因犯严重错误受到党纪军纪处分被安排退役的;
(七)笃信宗教,拒不退出宗教组织或者继续参加宗教活动的;
(八)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
(九)加入外国国籍或者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十)违背社会公德,有诈骗、盗窃、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严重不良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十一)被有关部门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尚未依法解除的;
(十二)本人有缠访闹访经历,依法受到处理或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十三)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会道门成员的;
(十四)曾在本支队从事过政府专职消防工作、离职不满2年的,或被列入招聘黑名单的;
(十五)其他不符合招聘政治条件的。
特别提示
1.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包括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严重影响身体机能的慢性疾病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人员,不予招聘;
2.曾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黄、赌、毒、酒、暴力侵害、负面舆情等问题的,或有其他不符合消防救援形象、不适合进入消防救援队伍的情形的人员,不予招聘。
三、工资福利
工资薪酬
1.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构成,具体薪资按各区工资标准及不同岗位设定,实际以用工单位规定为准;
2.享受高温津贴(6至9月份)、工会福利等;
3.担任班长、分队长、站长等管理职务每月发放200-2500元职务津贴。部队退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及曾在其他消防救援支队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的人员,工作(服役)年数可纳入等级评定;入职前已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时间可纳入等级评定。
其他福利
1.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3.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和单位安排的免费体检;
4.在职期间学习B2驾照,并实际担任驾驶员1年以上的,可依据规定报销学费;
5.凭工作证件可享受在武汉市内免费乘坐地铁及湖北省内就医优待、参观游览优待等政策;
6.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武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并享受相应房屋租售优惠政策;
7.可按照《武汉市积分入户管理办法(2022年版)》消防救援职业工种指标相关规定,享受入户武汉加分。
职业前景
(一)设置(副)站长、(副)政治指导员、(副)分队长、小型站(副)站长、(副)班长等职务。
(二)入职前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表现优秀的可破格选拔担任(副)分队长职务。
(三)表现优秀者给予立功受奖,优先参加骨干培训、入党、学驾驶、晋升岗位等级等。
(四)入职后表现优秀、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条件的,可优先推荐报考,其在队工作时间经认定在授予消防救援衔时可计入。
四、工作时间和地点
实行24小时驻勤不定时工作制,日常轮休分为工作5天休息2天、工作10天休息4天两种模式。在本市无居住条件的,可申请每月休8天或每季度休20天。
五、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用微信扫以下小程序二维码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信网学籍证明和相关技能证书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照。
(一)监督电话:027-85589120
(二)截止时间:2025年6月10日
六、考核流程
本次招录将根据报名意向,分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符合条件的择优录取,参加入职培训并试用。试用期六个月,前三个月开展入职培训。
入职培训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退出的、合同期未满提前离职的,按单方面违约处理,须退还相关费用。
七、特别提示
(一)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二)初次体检由个人支付,工作满一年后凭体检发票报销。
(三)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时查阅报名系统中有关信息,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
(四)招聘过程中,有关通知以“华中招聘社”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
(五)未按要求参加考核、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特别提醒: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政审、体检、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在招聘过程中,绝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切勿相信任何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短信或电话。
原始标题:350人!武汉消防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HAsct81faTeZrf2J4oZvEQ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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