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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荆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8 18:12:43

根据《湖北省2025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关于做好2025年度公务员考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审批等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现将荆州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入围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体能测评结果确定,其中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按照1:1.5差额确定,其他职位按照1:1等额确定,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工作安排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2025年5月11日(周日)上午6:00,在荆州市民之家(荆州市沙市区园林北路与明珠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一楼大厅集合。

(二)体检标准

考生体检科目及其标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等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有关事项

1. 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钢笔或黑色签字笔、600元现金(以医院据实结算为准,不含复检费用)。

2. 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不做剧烈运动,不饮酒,不熬夜;体检前一天晚上20:00以后不进食;体检当天早上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或喝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3. 考生体检时应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衣裙、连裤袜及长筒靴;须如实向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以免影响最终体检结果。

4. 处在生理期的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医生。关于妊娠生产期考生的体检问题以《报考指南》第二十八条解释为准。在体检环节,妊娠生产期考生暂不进行妇科、放射等体检项目的检查,但应在体检表中注明原由,待妊娠生产结束后补做上述检查;体检完成并合格后,再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录用公示可与同批次考生一并进行。

5.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全程对考生封闭管理,从集中乘车至体检结束时止,严禁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否则按违纪处理。在体检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对体检中冒名顶替、调换体检样本,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严禁考生家长或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

6.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考生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7. 体检结束后,招录机关将会及时联系需要复检的考生,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外地考生暂时不要离开荆州,以免来回奔波影响检查结果。

三、考察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2025年5月9日-5月22日,具体考察时间及相关要求由考察组与考生联系确定。

(二)有关事项

1. 考察工作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功能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以及市直各招录单位自行组织实施。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根据《报考指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生的考察工作,还须按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有关规定执行。

2. 考察前,考生需提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有关内容可参考附件2),准备无犯罪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及考察组要求的其他材料,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联系沟通,并协助考察组做好各项考察工作。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职位,考察对象还须向考察组提供德才情况及工作业绩材料(1000字左右),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提供对考察对象的鉴定材料(500字以内)。

3. 考察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在考察对象单位(学校、社区)发布公务员录用考察预告。考察组将结合个人自传,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四、其他事项

体检、考察同步组织实施,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由招录机关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员。

附件:

附件1:荆州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xls

附件2:考生撰写个人自传有关要求.docx

 

 


文章来源:http://www.jzdjw.gov.cn/tzgg/gwyks/202505/t20250508_1010070.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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