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机构
(一)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网络报名时选择恩施州教育局,现场确认时选择户籍或有效居住所在地的县市教育局为现场审核确认点;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选择就读学校为现场确认点。
温馨提示: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现场确认不用前往州教育局,认定资料由县市和高校现场确认点统一上报州教育局。
(二)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州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网络报名和现场确认均需选择户籍或有效居住所在地的县市教育局;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选择就读学校为现场确认点。
二、认定范围和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州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恩施州内的社会人员;
(二)持有恩施州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恩施州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
(四)驻恩施州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五)在恩施州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时间和地点
恩施州2025年上半年高中阶段教师资格根据不同的认定对象,按照时间节点分两批进行认定。
(一)第一批
1.网报时间:2025年4月14日8:00 — 4月25日17:00(湖北民大免试师范生报名时间以高校通知时间为准)。
2.现场确认时间:2025年5月12日— 5月16日(工作时间)
3.现场确认地点:详见各县市和高校认定公告
4.具体认定范围和对象: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二)第二批
1.网报时间:2025年6月18日8:00 -6月20日17:00
2.现场确认时间:2025年6月27日(工作时间)
3.现场确认地点:详见各县市认定公告
4.具体认定范围和对象:参加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及其他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二、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时间安排
1.第一批。
(1)具体认定范围和对象: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2)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4月14日8:00—4月25日17:00(湖北民大免试师范生报名时间以高校通知时间为准)。
(3)现场确认时间:2025年5月12日—5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第二批。
(1)具体认定范围和对象:参加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及其他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2)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6月18日8:00—6月20日17:00。
(3)现场确认时间:2025年6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体检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人到现场确认前。
(三)现场确认地点
恩施市教育局青少年活动中心2楼大厅(恩施市八一路31号)。联系电话: 0718-8262695(各高校现场确认地点详见各高校认定公告)
一、认定条件
(一)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小学、初中、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学历按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按照《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二)普通话标准
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体检标准
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特别提示: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二、认定范围和对象
(一)以下两类人员可按照本公告内容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1.在咸社会人员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之内),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咸丰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咸丰县的中国公民及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2.港澳台居民
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咸丰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咸丰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无犯罪记录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特别提示: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条件以恩施州教育局的公告为准,申请人网报时间、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资料提交要求以本公告为准。申请人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报及现场确认。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教育局http://jyj.enshi.gov.cn/tzgg/202504/t20250408_1686311.shtml
三、认定时间安排
为方便群众,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根据不同的认定对象,按照时间节点分两批进行认定。
1.第一批
(1)网报时间:4月14日8:00—4月25日17:00。
(2)现场确认时间:5月12日—5月16日(9:00—12:00,13:30—17:00)
(3)现场确认地点:咸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电话:0718-6655036。
2.第二批
(1)网报时间:6月18日8:00—6月20日17:00。
(2)现场确认时间:6月27日(9:00—12:00,13:30—17:00)
(3)现场确认地点:咸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电话:0718-6655036。
(4)具体认定范围和对象:参加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面试考试合格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及其他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温馨提示: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批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2025年上半年第二批和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无法申报、认定(州级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
一、认定机构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县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宣恩县教育局。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恩施州教育局,由宣恩县教育局统一受理后上报恩施州教育局审核认定,请关注恩施州2025年春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网址:http://jyj.enshi.gov.cn/)。
二、认定范围及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宣恩县内的社会人员;
(二)持有宣恩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在宣恩县服役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宣恩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我县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崇高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仁爱之心。
(二)学历标准
1.申请小学教师资格人员的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初中教师资格人员的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合格学历为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幼师班(学前教育专业)也可视为合格学历;
4.专升本在读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按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三)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适于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毕业生)。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
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标准及体检医院
应当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初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使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合申请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使用)(见附件1,A4正反面打印);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使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合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使用) (见附件2,A4正反面打印)。
体检医院:在本县内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及在本县现场确认的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现场确认结束时间内在宣恩县人民医院、宣恩县民族医院完成体检,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体检结论为“合格”,并有医生签名和体检医院公章的体检表才是有效体检结果;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特别提示: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四、申请认定流程
(一)时间安排
第一批:网报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8:00--4月25日16:00
第二批(仅限参加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资面试合格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网报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8:00--6月20日16:00
(二)网上申报(第一步)
1.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方法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面“咨询服务”栏下的“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先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规定的网报时间段内登录报名。
2.选择“考试形式”、添加“普通话证书”信息、选择“是否在校生”信息、添加“学历证书”信息、添加“学位证书”信息。特别说明: 添加“学历证书信息”时,确认学历证书信息正确且无异常后点击【确认无误】按钮,将显示本次“学信网”APP 授权核验的二维码,使用个人手机的“学信网”APP“扫一扫”功能扫描二维码,选择本次推送的学历信息,点击【确定】按钮,核实本次推送的学历证书详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点击【确定】按钮, APP 提示“操作成功”即视为推送成功。点击二维码下方 的【已完成】按钮将刷新显示本次推送的学历证书信息。
特别提示:请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下载手机版“学信网”APP,便于核验自己的学历信息。未经认证的学历(幼儿师范、中等师范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等专科以下学历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
3.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和认定机构(高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恩施州教育局;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宣恩县教育局),同时选择相应的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类别。确认点均选择宣恩县教育局。
4.申请人在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必须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中人像位置要居中,人物面部清晰,不可佩戴帽子、头饰、墨镜等。
5.签署《个人承诺书》,申请人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正楷字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6.申请人先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申请人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号和报名所填写的相关信息。
7.申请人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不慎被修改。
(三)体检(第二步)
申报人(申报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师资格人员)在宣恩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18671865830)或宣恩县民族医院(联系电话0718-5823656)进行体检。教师资格认定申报人按照体检表中的项目、要求完成体检。体检表必须正反打印。(体检表见附件1和2)
(四)现场确认(第三步)
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批:2025年5月12日至5月16日(有效工作日8:30-12:00,14:30-17:00)
第二批:2025年6月27日(8:30-12:00,14:30-17:00)
一、认定时间、范围及对象
建始县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根据不同的认定对象,按照时间节点分两批进行认定。
(一)第一批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4月14日8:00 — 4月25日17:00;
2.资料提交时间:2025年4月14日8:00— 4月30日17:00,通过“建始县教师资格‘零跑腿零接触’便民服务系统”提交资料(申请人无须到现场办理);
3.体检时间:4月14日—4月25日。
4.认定范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建始县的中国公民及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可在我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由县教育局初步审查后集中上报恩施州教育局认定。
5.认定对象
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之内或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届毕业生应回就读学校所在地认定。)
(二)第二批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6月18日8:00 -6月20日17:00
2.资料提交时间:2025年6月18日8:00 -6月27日17:00,通过“建始县教师资格‘零跑腿零接触’便民服务系统”提交资料(申请人无须到现场办理);
3.体检时间:2025年6月18日-6月20日
4.具体认定范围和对象:参加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及其他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温馨提示: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批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会导致2025年上半年第二批和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无法申报、认定(州、县级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
(四)在利川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之内或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且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巴东县的中国公民及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可在我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由县教育局现场确认后集中上报恩施州教育局认定。
二、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时间安排
1.第一批
(1)网报时间:2025年4月14日8:00—4月25日17:00。
(2)现场确认时间:2025年5月12日—5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巴东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内)
(3)具体认定范围和对象: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2.第二批
(1)网报时间:2025年6月18日8:00—6月20日17:00。
(2)现场确认时间:2025年6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巴东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内)
(3)具体认定范围和对象:参加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及其他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二)体检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人到现场确认前。
(三)现场确认地点
巴东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窗口(地址:巴东县信陵镇神农溪社区茶圣路2号)。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由申请人本人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温馨提示: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批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2025年上半年第二批和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无法申报、认定(本级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居住证。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在鹤峰县的中国公民;
(二)部队驻地在鹤峰县的现役军人;
(三)在鹤峰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鹤峰县教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时间
鹤峰县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根据不同的认定对象,按照时间节点分两批进行认定。
(一)第一批
1.网报时间:4月15日8:00—4月25日17:00。
2.现场确认时间:5月12日8:30—5月16日17:00。
3.现场确认地点:鹤峰县容美镇后坝行政服务大厅3楼潮汐窗口。
4.具体认定对象:包括“认定对象”的三类对象已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
(二)第二批
1.网报时间:6月18日8:00—6月20日17:00。
2.现场确认时间:6月27日上午8:30—5:00。
3.现场确认地点:鹤峰县容美镇后坝行政服务大厅3楼潮汐窗口。
4.具体认定对象:参加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温馨提示: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批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2025年上半年第二批和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无法申报、认定(县、州级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居住证。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在来凤县的中国公民;
(二)部队驻地在来凤县的现役军人;
(三)在来凤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来凤县教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时间
来凤县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根据不同的认定对象,按照时间节点分两批进行认定。
(一)第一批
1.网报时间:4月14日8:00—4月25日17:00。
2.现场确认时间:5月12日—5月16日(工作时间)。
3.现场确认地点:来凤县翔凤镇金盆山路一巷教育局二楼人事股(县教师发展中心)。
4.具体认定对象:包括“认定对象”的三类对象已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
(二)第二批
1.网报时间:6月18日8:00—6月20日17:00。
2.现场确认时间:6月27日(工作时间)。
3.现场确认地点:来凤县翔凤镇金盆山路一巷教育局二楼人事股(县教师发展中心)。
4.具体认定对象:参加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温馨提示: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批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2025年上半年第二批和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无法申报、认定(县、州级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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