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2024年十堰郧西县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备案制编制工作人员 (第二批)体检、考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31 17:59:26

根据《郧西县县级公立医院备案制编制工作人员(第二批)招聘公告》,现将我县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备案制编制工作人员(第二批)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

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时间

2025年1月3日。

三、地点

县内指定体检机构。

四、体检项目、标准和费用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直接交体检医院。

五、相关要求

1.参加体检考生应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单、中性笔、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300元现金(因考生手机等通讯工具提前集中保管,请考生自备现金,由体检医院据实收取,不含复检费用)。

2.参加体检考生须在体检当天上午8:00前到指定地点集中(地点另行通知),由工作人员统一引导进行体检,不得擅自行动。

3.体检前一天晚上不饮酒、不熬夜,注意休息。体检当日早上应空腹,不喝水,不吃早餐。

4.怀孕者应事先告知医护人员,不做X光检查,采用其它方式检查,女生不得着裙装,所有考生衣服均不得有金属饰品,不得佩戴金属首饰。

5.考生没有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6.体检期间严禁使用通讯工具(包括电话手表、蓝牙耳机等),如有携带者体检前须关机装袋,并在袋上写清自己的姓名后,体检集合时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接触、查阅体检表体检结果,不得与体检医生谈论与体检项目无关的内容或擅自打听体检结果,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作弊处理。

7.考生应主动配合体检医师完成所有项目,切勿漏检。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体检项目全部结束,并经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场。

8.在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还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体检考生须配合检查,无故不予配合的视为主动放弃。

对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且须在体检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安排当日、当场复检;对于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经考生提交申请,考录单位及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另行安排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应按考录单位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检,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9.考生不得擅自向体检医疗机构打听或领取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者由考录单位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外地考生不要马上离开郧西。

10.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六、考察

入围人员请于2025年1月9日下午五点前将本人的《政审考察表》(附件2)(一式两份,一页纸正反双面打印,不要修改格式)、《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等材料原件交报考单位汇总后,统一报县卫健局人事科教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对象,名单在郧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规定依次递补。   

联系电话:县卫生健康局 0719—6226913

郧西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郧西县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备案制编制工作人员(第二批)体检、考察名单.pdf

郧西县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备案制编制工作人员(第二批)拟聘对象政审考核表.doc


文章来源:http://www.yunxi.gov.cn/xxgk/fdzdgk/tzgg/202412/t20241231_4669994.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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