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本次体检考察对象为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考察时间
2024年12月23日-12月27日。体检、考察同步进行。
三、体检事项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具体时间由考察单位结合实际确定。
四、考察事项
(一)考生本人准备材料
1、自传(个人手写、签名并注明时间,A4纸型,左边留装订线,1500字左右)。要求:
(1)对个人的学习经历(小学—大学)作详细说明;
(2)对个人的实习实践、工作经历作详细说明;
(3)对个人的家庭关系、兴趣特长、奖惩情况作详细说明;
(4)对个人诚信参考、遵纪守法,以及践行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政治表现、能力素质的情况作详细说明。
2、填写考察表
网上下载并双面打印附件2《咸安区2024年事业单位“引才专列”考察表》,填表要求:
(1)表格正面全部由本人如实填写;考察表反面“思想修养、政治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情况”栏由本人如实填写;
(2)“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村、街道)意见”栏,属应届毕业生的,由毕业院校学生处填写并加盖公章;往届生有就业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或街道社区填写并加盖公章。
3、无违法犯罪证明
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到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查询并打印无违法犯罪证明,加盖公章。
4、查清档案所在单位
考生要查清本人人事(学籍)档案现在何单位保管,并主动向招聘单位报告档案保管单位,以便招聘单位查阅档案。
5、提供个人诚信信息
考生到当地人民银行打印银行个人征信记录和在网上打印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
(二)现实表现材料
现实表现材料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到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村、街道)出具并加盖公章。属应届毕业生的,由毕业院校学生处出具;往届生有就业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或街道社区党组织出具。
证明材料应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要写明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记录。
四、有关要求
1、考生请于2024年12月25日前将本人准备的材料交(或邮寄)给招聘单位。
2、考察由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察意见,报区人社局。
3、未按时提交政审考察材料的视为弃权。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咨询电话:0715-8328247
附件:
1.咸安区2024年“引才专列”活动中南大学站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咸安区2024年“引才专列”中南大学站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岗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姓名 | 面试成绩 |
咸安区卫生健康局 | 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 105 | 20240138 | 吴祁 | 71.60 |
2.咸安区2024年“引才专列”活动中南大学站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考察表
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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