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2024年随州随县县直学校校园招聘教师4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4 17:00:56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文件规定,为全面贯彻和落实随县人民政府《关于争创“中部百强县”加快打造人才集聚新高地的若干举措》(随县政发〔2022〕1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和提高教师队伍质量,全面提升县直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办学效益,随县教育局拟通过校园招聘的方式招聘一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县直学校从教,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共有5个学校参加此次校园专项招聘,设45个岗位(详情见附件)。

县直高中34名:其中随县第一高级中学(20名):高中语文1名、高中数学2名、高中英语2名、高中物理2名、高中化学2名、高中生物2名、高中政治1名、高中地理1名、高中体育3名、高中美术1名,另设置3名研究生专岗(不分学科,免笔试,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随县第二高级中学(14名):高中语文1名、高中数学2名、高中英语2名、高中物理2名、高中化学1名、高中生物1名、高中政治2名、高中地理1名、高中音乐1名,高中信息技术1名。

随县特殊教育学校(3名):特殊教育3名。

随县县直中心幼儿园(3名):学前教育3名。

随县实验幼儿园(5名):学前教育5名。

招聘公告在随县人民政府、随州市人社局、各招聘高校的门户网站发布。

三、招聘方式、时间及地点

1.考试形式

(1)对报考岗位代码013“研究生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免笔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

(2)对岗位代码013“研究生岗位”以外的岗位,当岗位报名人数不超过50人时,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当岗位报名人数超过50人时,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在同一个试场、同一组考官、同一套题本的条件下完成面试。

2.招聘时间:面试时间以面试公告为准,笔试时间以笔试公告为准;

3.招聘地点:面试、笔试地点均在湖北师范大学。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本次随县县直学校校园招聘教师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聘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见附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及专业:高中岗位需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特教和幼儿园岗位需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所学专业满足岗位所需专业要求。

2.教师资格:需持有对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报考低学段岗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毕业时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相关证明资料,聘岗时未能按时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

3.年龄:25周岁及以下(即199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下午5:30。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登录报名网站(https://e.rcrsksta.com/exam?examId=179)并实名注册,按照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报名联系方式:0722-3339196(随县教育局)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名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选择报考多个岗位,若出现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情况,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资格审核

(1)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规定,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得拒绝报名;对填报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通知报考人员补充。通过审查的人员,留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时参考。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要及时、客观、公正。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2)确定参加公开招聘人员。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因报名不足等原因导致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以及笔试或面试后因个人自愿放弃等原因导致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合格(或面试合格)人数(达最低分数线人数)达不到1:3比例,需取消、核减或保留岗位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人社局核准后实施。

(二)面试

确定面试人选名单。对报考“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013)的人员,以及报名人数不超过50人的岗位人员,资格初审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对报名人数超过50人的岗位人员,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与笔试合格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随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1.面试方式: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计分办法:面试总分为100分,评委评分低于60分或高于90分的须在《评委打分表》中注明原因。每个考场7位评委,7位评委现场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5位评委的平均分即为面试得分,面试得分当场宣布,经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70分,面试考生需达到最低分数线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面试成绩需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

3.面试考场分组:

第一考场  语文、英语、政治、地理

第二考场  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

第三考场  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

第四考场  特殊教育

4.面试内容:考生对教育政策的理解,岗位工作态度,个人职业规划,语言表达能力,教育教学水平等。

(三)笔试

确定笔试人选名单。对报名人数超过50人的岗位人员,资格初审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笔试;对报名人数不超过50人的岗位人员,面试后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合格人数1:3的比例进入笔试。

笔试科目: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综合知识和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为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以及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等方面能力;教育教学专业知识为教学论与教学法、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基本技能、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基础课程范围内的基本知识。

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由县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五)考试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其中报考研究生专岗“免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笔试和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成绩及“免笔试”考生面试成绩也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

(六)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县级及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备案、选岗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部分高中岗位涉及县一中、县二中两个学校的,根据各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

(八)办理聘用手续

1.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3.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录聘后,签订聘用合同和最低服务期协议书,在本县域内服务教育期限不少于五年。

六、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有关政策口径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二)招聘公告中涉及报考条件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随县教育局0722-3339196、随县人社局0722-3339607)

七、纪律与监督

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次校园专项招聘工作接受随县纪委监委监督。纪检监察联系电话:0722-3569037

附件:随县县直学校2024年度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45名).xls

                                     随县教育局

                                 2024年12月24日

 

 

 


原始标题:随县县直学校2024年度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gsuixian.gov.cn/zwgk/zc/qtzd/tzgg/202412/t20241224_1285678.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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