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经过笔试、专业测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经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研究,确定14201001000000001职位拟试用人员为王心怡、黄宇晴。
现对拟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公示期间,对拟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要有事实依据和证据材料,以方便核查,并留下联系方式。
来信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222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邮政编码:430014,电话:027-82711509。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试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4年12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s://www.whzg.gov.cn/tzgg/index.jhtml#/pages/news/detail?uuid=97daf8b542aa47a184dd91fdc298b6dd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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