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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西省从武汉大学选调应届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4 11:22:06

江西省2025年从武汉大学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引进一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素质专业化优秀年轻干部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武汉大学选调2025年全日制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计划

2025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成人教育、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和独立学院毕业生),其中,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各要有一定的比例。专业总体不限,重点选调政治与社会类、法律类、经济与贸易类、财政金融类、会计与审计类、中文类、新闻类、旅游管理类、机械电子类、材料类、计算机类、规划类、工程管理类、能源动力类、化工制药类、兵工宇航类等专业的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选调计划数初步根据实际参加笔、面试人数,往年实际录用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再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选调计划分配到校,考生只在本校范围内竞争。

二、选调资格条件

突出政治标准,注重选调质量,强调综合素质。选调对象必须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服从组织安排。

2.品学兼优。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敢于斗争,严守规矩,作风朴实,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具备以下4项条件之一:

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②最高学历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等称号或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③最高学历期间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副班长,校院系党支部委员,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且任职时间满1个学年以上(任职时间截至2024年下半年);

④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

高等教育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或省部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等称号的同等情况下优先选调。

4.2025年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相应学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时间截至2025年7月31日,若因毕业论文答辩等原因需延迟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时间可延至2025年12月31日,超出规定时间则取消选调资格。

5.年龄条件。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9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推荐

1.人选报名。报名时间为10月24日8:30至10月30日17:00。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jxpta.com/),下载并如实填写《江西省2025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省外高校)》,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报名。

2.组织推荐。院系党组织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初审,重点审核考生的党员身份、学生干部经历、所获奖励、参军入伍经历等情况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审核通过后,考生将报名推荐表报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加盖公章,并扫描或拍照报名推荐表上传至报名系统,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传。

3.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江西省委组织部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结果由考生于11月2日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看(注意: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请于规定时间内查看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需根据资格审查意见,在11月5日15:00前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交的,视为主动放弃报名资格。笔试准考证审查合格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可直接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二)笔试和面试

江西省委组织部组织符合选调条件的考生统一参加笔试、面试,各100分,合计200分。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

2.面试。笔试后,原则上按照选调计划数2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名单,确定入闱面试名单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三)组织考察

面试结束后立即组织考察。江西省委组织部根据选调计划数,按照总成绩(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时,如遇末位总分相同的情况,一并入闱考察。

(四)签订协议

考察结束后当场签订协议。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江西省委组织部与其本人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因特殊原因不能当场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先签订《选调意向承诺书》。差额考察人选先签订《选调意向承诺书》,待补录后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选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

(五)组织体检

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人选补录

在选调人选公示前,如有拟录用人选毁约或取消选调资格,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差额考察人选。

(七)人选公示

由各高校对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录用分配

选调人选确定后,综合考虑人选的籍贯、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等因素,进行统筹分配。博士研究生一般录用到省直单位或南昌市、九江市、赣州市等市直单位;硕士研究生一般录用到市直单位或县(市、区)直单位;本科生统一录用到县(市、区)直单位。鼓励选调生自愿分配到乡镇(街道),在基层一线锻炼成长。

对博士研究生,江西省委组织部将组织开展笔试加试确定录用到省直单位的人选。未录用至省直单位的,按照上述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四、有关政策

1.试用期管理。选调生实行一年的公务员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博士研究生任二级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任四级主任科员,本科生任一级科员,同时签订《选调生最低服务期协议书》(在江西省最低服务期为五年,不含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转正定级后的选调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助,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8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5万元、本科生每人2万元。对违反最低服务期协议的选调生,安家费补助须退回。分配到市级及以下机关的选调生,可享受当地人才引进的相关优惠政策。

2.岗前培训。选调生录用后,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参加岗前培训。

3.基层锻炼。选调生试用期满后,统一到基层锻炼2年时间,所在单位不得延期选派或提前调回,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其中,录用到省直单位的选调生,第一年到村任职,第二年可到乡镇(街道)锻炼。录用到市级及以下机关的选调生,统一到村任职2年。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4.锻炼期满考核。选调生基层锻炼期满后,将进行考核,并组织“二次选岗”。根据考核情况,对表现优秀,适合从事基层领导工作的,及时选拔到基层领导岗位上;适合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的,回到选调生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工作。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江西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91-88901104

技术咨询电话:0791-12333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2024年10月15日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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