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恩施州行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6〕210号)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咸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机关食堂炊事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人员;
2.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的女性;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爱干净、讲卫生;服务态度热情、周到;
4.具有从事饮食经营、食堂或厨房工作经验的优先。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4.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及失信行为的。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9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咸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307办公室(咸丰县解放路131号)。
(三)联系人:蒋滢,联系电话:18694001668。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五)提交资料:
1.《咸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现场填写);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本人页和户主页)2份;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2份;
4.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5.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2份;
6.无犯罪或治安处罚记录证明1份;
7.工作简历1份。
应聘人员应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一)报名截止后,由咸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是否具备应聘公益性岗位的资格以及是否具备相关专业素质要求。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即取消其受聘资格。
五、测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实操”的方式进行,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拟录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需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七、聘用
咸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依据面试成绩和人岗相适原则,根据考核考察情况召开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八、其他事项
(一)拟聘人员确定后,报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有关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聘用年限为三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聘用后每年年终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者,聘用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咸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年9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www.xianfeng.gov.cn/xxgk/gkml/tpsjhgg/202409/t20240910_1614247.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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