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2024年随州随县烈山湖学校公开选调教师1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5 16:56:04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公开选调12名在编在岗教师到随县烈山湖学校任教。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选调岗位

选调岗位详情见《随县烈山湖学校2024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教师条件

(一)选调教师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4.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

5.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6. 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79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报名资格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未满服务期的;

4.其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8月7 日8:30—17:00,随县教育局801室;

2.符合选调资格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纸张规格为A4),所有复印件需本人签字,并以中心学校为单位报送,每乡镇限报5-10名;

(1)《随县烈山湖学校2024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3、附件4);

(2)报名者学历证书(学信网证明)、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笔试后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组织笔试

1.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由县教育局发布公告,通知参加笔试。根据岗位报考情况,实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卷面分为100分,时间为100分钟;

4.笔试时间:8月10日上午9:00-10:40(开考后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

5.笔试地点:炎帝学校

(四)组织面试

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范围。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调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果面试人员低于1:3的岗位需求,则全部参加面试,并在随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面试以讲课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考官从教育专家库中抽取。

(五)确定对象

按笔试40%、面试60%折算,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选调对象。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如果面试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需要达到最低面试控制分数线。

(六)组织考察

按规定对拟聘对象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师德及近三年教学质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1:1的比例依次进行补录,对补录人员再次组织考察。

(七)结果公示

考察合格名单报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随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完善手续

选调人员按政策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1:随县烈山湖学校2024年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

道德与法治

初中

12

2

3

2

1

1

1

1

1

 

附件2:随县烈山湖学校2024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插入电子登

记照片

     

民  族

 

籍  贯

 

参加工

作时间

 

入党

时间

 

专业技术职称

 

教师资格证(种类、学科)

 

获得省级及以上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荣誉情况

 

普通话

等  级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教  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现任教学科

 

年限

 

报考学科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简  历

 

奖  惩

情  况

 

近三年

年度考

核情况

2021年度

2022年度

2023年度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

称 谓

姓 名

年 龄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单位

意见

所在学校意见:

年  月  日

中心学校意见:

以上情况属实,符合报考条件,同意该同志报考。

年   月  日

 

附件3:诚信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教师选调,并已认真阅读选调方案,知晓相关程序,现郑重承诺:

1.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和选调,本人愿意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理。

2.遵守考试纪律。考试不违纪、不作弊;按时独立完成试卷,不抄袭、剽窃他人试卷。

3.如果通过选调,服从组织统筹安排。

 承诺人:         

年    月   日


文章来源:http://www.zgsuixian.gov.cn/zwgk/zc/qtzd/tzgg/202408/t20240805_1243427.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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