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4〕2号)和《2024年恩施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体检及考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对象
通过2024年来凤县卫健系统及部分县直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2024年8月4日上午8:00。
集合地点:来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院停车场(来凤县翔凤镇和平路19号)。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按集合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集合地点,听从工作人员安排,集中收取手机,抽取体检编号统一到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2.体检时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一寸彩色登记照一张,体检费考生自理。
3.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4.考生在近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不能饮酒、熬夜;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得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前,不得进食进水,以免影响检查结果。体检当天要穿轻便服装,不要化妆,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不要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不要戴饰品。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主动告知体检医生。
5.体检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在3日内联系需要复检的考生,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来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6.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岗位,可在同一招聘岗位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规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作弊的,取消聘用资格。
7.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考生不得带陪同人员进入体检区域,体检全程考生严禁考生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严禁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严禁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体检项目全部结束,经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体检区域。一经发现有舞弊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准备相关资料,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联系电话:0718-6287831 来凤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股
附件:《2024年来凤县卫健系统及部分县直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名单》
来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日
文章来源:http://www.laifeng.gov.cn/xxgk/gkml/yqfk_50747/202408/t20240801_1602084.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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