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24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等程序,现将黄石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和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及体能测评结果,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规定的比例确定302名考生入围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见公告附件1)。
二、体检相关事项
体检由黄石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集中进行。
1.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4年5月12日(星期天)上午7:00前到黄石市体育馆(团城山广会路10号,黄石市人民政府对面)三号门口集中签到,乘坐指定的车辆前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对象乘车安排详见附件1)。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作主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2.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以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本次体检费用为每人400元(不含复检费用),请考生自备现金,现场交给医院财务人员。
(2)参加体检的考生近期要注意饮食和休息,提前2-3天清淡饮食,戒酒,保持充足睡眠。体检当日必须空腹(自头天晚20:00后禁食禁水),在未做完血检、尿检和B超前,不得进食,以免影响检查结果。体检时须着宽松、轻便服装(女生避免穿丝袜),不穿带金属扣内衣,不佩戴首饰。其中,在生理期内女性考生须提前告知医院工作人员。
(3)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公安机关、戒毒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等职位,还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体检前,考生应如实填写《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中要求由考生本人填写的有关内容,填写完毕后统一交给医院工作人员。体检全过程对考生实施封闭管理,从集合至体检结束时止,严禁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否则按违纪处理。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调换体检样本的,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按公务员考试作弊处理。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体检项目全部结束后,经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场。
(5)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医生,关于妊娠期考生的体检问题以《报考指南》第二十八条解释为准。
(6)体检结果由公务员主管部门领取,体检不合格者,由各招录单位通知考生本人。
三、考察相关事项
1.考察时间安排
考察由各招录机关负责组织,从5月8日开始,5月20日前完成,具体考察时间由考察组与考生联系确定。
2.考察注意事项
(1)考察对象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在接到考察通知后及时向单位(学校、社区)汇报考察事宜,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联系沟通,配合考察组做好相关工作。
(2)按照考察组要求提前准备好以下资料:①个人自传(有关要求详见附件2);②有工作(学习)单位的,须出具在工作(学习)单位表现情况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或本人常住地村(居)委会出具本人日常表现情况证明; ③个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4张; ④银行征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报告打印:https://ipcrs.pbccrc.org.cn/,银行网点也可出具); ⑤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地派出所或工作地派出所可开具); ⑥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zxgk.court.gov.cn/,人民法院也可出具)。
(3)考察对象向考察组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资料应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4)考察对象应该按照考察组要求积极配合做好考察工作,对不按要求完成考察工作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咨询电话:0714-6362768 0714-6368972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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