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信息

2024湖北选调生招录推荐报名登记表
发布时间:2023-12-14 11:47:23

2024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发布,全省计划招录选调生1000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12月18日10:00至2023年12月25日17:00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2024年3月9日(星期六)上午,在武汉市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2024湖北省选调生招录1000人公告

格木教育现将2024年湖北省选调生考试网上报名入口整理如下,大家可提前收藏~

2024年湖北省选调生考试报名入口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10:00至12月25日17:00

附件2:2024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2024届毕业生).docx

附件3:2024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docx

2024湖北选调生报名推荐和资格初审

(1)报考申请。符合选调范围和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填写《2024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推荐报名登记表》,及时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所在单位党组织和乡镇(街道)党(工)委提交报考申请,同时提交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2024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把关后,报高校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和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核把关,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后,报市州党委组织部汇总。

武汉市专项选聘生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把关后,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报武汉市委组织部资格初审。

各地各单位应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严格把关,凡报考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12月18日10:00至2023年12月25日17:00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使用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彩色照片(与书面报名材料照片一致)。报名时,必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填报志愿时,实行分市州分职位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选调职位。其中,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24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报考单独设置的选调职位,并在《2024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推荐报名登记表》的“报考市州”一栏中,填写自己意向分配的市州名称。

(3)网上资格审核。省委组织部负责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24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选调职位的网上资格审核工作。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按照报考职位相关要求,负责其他选调职位的网上资格审核工作。

报考人员于2023年12月18日10:00至2023年12月26日17:00期间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因提交信息和材料不全,导致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后,定向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不需要进行报名确认及缴纳笔试报名费用;集中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并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时间到2023年12月27日12:00截止。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纳笔试报名费用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和农村脱贫户家庭大学生,在缴费期间通过报名系统中“政策减免费用申请”上传证明材料和身份证件在线申请减免报名费,经审核通过后可以免缴本次考试报名费。证明材料: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2023年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农村脱贫户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发放的档案卡、手册。减免费用的办理流程详见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有关通知。

(4)报送报名材料。通过网上资格审核人员必须将报名材料扫描件(PDF文件格式)报送所报考市州党委组织部指定的电子邮箱,电子邮件以“报考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学校(工作单位)”方式命名,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17:3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其中,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2024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将相关材料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指定电子邮箱。

2024届毕业生报名材料包括:①《2024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推荐报名登记表》扫描件;②身份证扫描件;③所在院校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或学生干部聘书)、“三好学生”证书扫描件;④学生成绩单扫描件;⑤院校学籍部门出具的高校录取名册扫描件。以上报名材料需经院校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报名材料包括:①《2024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推荐报名登记表》扫描件;②身份证扫描件;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④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与有关主管部门签订的聘任合同或工作服务协议扫描件;⑤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获得过县级以上表彰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⑥毕业院校出具的学生干部证明(或学生干部聘书)、“三好学生”证书扫描件。以上报名材料需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毕业院校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以上材料均在考察环节与原件进行核对。资料不全、不合规范或逾期不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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