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潜江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要求,现将2023年度潜江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共40人(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部分岗位因应聘人员未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体检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二、体检时间
2023年12月9日 (星期六)
三、体检集中报到时间和地点
(一)体检报到时间:2023年12月9日(星期六)上午7:45以前;
(二)体检报到地点: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潜江市人社局机关会议中心二楼(潜江市建设街80号)报到;
(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有关要求和纪律
(一)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体检前一天需禁食8—12小时,并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二)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体检费,体检费用自备,每人预收500元,按体检实际收费结算,多退少补。
(三)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和尿液检查,待月经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及其他对胎儿有影响的体检项目。
(四)请配合医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的,将会影响最终聘用。
(五)对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体检医院须作进一步检查的,时间另定。
(六)体检内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文件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不得漏项、漏检。对隐瞒病史、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不在原体检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自理。
(八)体检不合格或须进一步检查的,由潜江市人社局事业科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体检人员,请体检人员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九)体检人员在体检现场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十)体检实行随机抽签,体检人员不得将本人姓名等信息告诉体检医生,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体检人员家长及亲属不得尾随至体检医院干扰体检工作,否则作违纪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所有项目检查完以后,经带队领导同意,体检人员方可离开体检医院。
体检合格人员不再另行电话告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组织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请考生继续关注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以免错失机会。
联系方式:潜江市人社局事业科0728-6298803
附件:2023年度潜江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体检人员名单.xlsx
原始标题:2023年度潜江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体检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hbqj.gov.cn/xxgk/zc/qtwj/gsgg/202312/t20231205_4989346.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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